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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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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

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本

委託方:_____(下稱甲方)

加工方: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食品,有關食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發出。

(2)乙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甲方加工_____食品,有關食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甲方為____食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食品專利權。

(4)甲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乙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甲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乙方確定接納後,甲方不能中止訂單而乙方必須履行訂單。

(7)甲方必須最遲在乙方開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乙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乙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甲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乙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甲方將負責食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甲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乙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甲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4)首次加工費,甲方在食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乙方的銀行戶頭。

(15)乙方必須在甲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乙方為甲方的食品代加工商。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20)協議終止後,甲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甲方之剩餘的食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