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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出售合同範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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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出售合同範本3篇

商鋪出售合同範本3篇

{子問題開始}商鋪出售合同範本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

聯絡電話

購房合同和發票影印件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絡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絡):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銷售商銷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一層(帶地下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方式付款:

1、支付定金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大寫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之前將房價款餘款元整(大寫

元整)當面交付出賣人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元整)。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元整)。

第十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應當出示本合同,並簽署房屋交接單,買受人支付總房款的%,等出賣人協助買受人進行相關公證,過戶,更名後,買受人支付餘款元整(大寫元整)。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賣售人應當保證該商鋪基礎設施完備,以及裝修保持完好,如損壞未能按期交付的,由賣售人進行修復後交付買方使用,並且支付給買方元整(大寫元整)補償延期損失。

第十一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年月日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各項物業費,水費,電費,暖氣費,有線電視費,天然氣管道費,安裝費,改造費等在房屋交付後日內全部結清;

3.維修基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賠償買受人損失元整(大寫元整)。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元整(大寫元整)。

3.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後日內與買受人辦理公證手續,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如需辦理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過戶費由方承擔。

4.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後在日內與買受人辦理自來水,電,暖氣,物業,天然氣等更名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

第十七條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籤於籤於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購房發票,購房合同

附件二:裝飾、裝置標準

附件三: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子問題開始}商鋪出售合同範本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

聯絡電話

購房合同和發票影印件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絡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絡):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銷售商銷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一層(帶地下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方式付款:

1、支付定金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大寫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之前將房價款餘款元整(大寫

元整)當面交付出賣人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元整)。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元整)。

第十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應當出示本合同,並簽署房屋交接單,買受人支付總房款的%,等出賣人協助買受人進行相關公證,過戶,更名後,買受人支付餘款元整(大寫元整)。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賣售人應當保證該商鋪基礎設施完備,以及裝修保持完好,如損壞未能按期交付的,由賣售人進行修復後交付買方使用,並且支付給買方元整(大寫元整)補償延期損失。

第十一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年月日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各項物業費,水費,電費,暖氣費,有線電視費,天然氣管道費,安裝費,改造費等在房屋交付後日內全部結清;

3.維修基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賠償買受人損失元整(大寫元整)。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元整(大寫元整)。

3.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後日內與買受人辦理公證手續,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如需辦理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過戶費由方承擔。

4.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後在日內與買受人辦理自來水,電,暖氣,物業,天然氣等更名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

第十七條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籤於籤於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購房發票,購房合同

附件二:裝飾、裝置標準

附件三: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子問題開始}商鋪出售合同範本三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絡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託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