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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面轉讓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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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面轉讓協議書範本

服裝店面轉讓協議書範本

甲方名稱(轉讓方):

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名稱(受讓方):

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已在經營的服裝門市轉讓給乙方,雙方就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服裝門市位於神木縣麟州街中段,面積大約60平方米。

第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預付定金乙方應付給甲方門市轉讓費用共計元整(大寫:);該費用包括甲方對該房屋裝修和目前該商鋪內甲方所有投入裝置、商鋪內現有貨物的所有權的轉讓。

第二條甲方需保證與房屋所有權所簽訂的合同的真實有效,保證與乙方進行轉讓的行為是合法並被房屋所有人允許的,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本服裝商鋪或者影響正常營業的,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全部押金與房租以及貨物損失,並返還所收取的乙方轉讓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與該商鋪房主所簽訂租賃合同失效,甲方不得再私自進入乙方已經承租的店鋪,不得再進行任何經營與管理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手印):

乙方(簽字、捺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