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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本(對勞動單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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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本(對勞動單位有利)

勞動合同範本(對勞動單位有利)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有效聯絡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緊急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勞動合同期限採取如下第【 】種形式: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務為: 【 】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工作任務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終止的具體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 】 。

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兩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專案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裝置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一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為不利於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的;

(8)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9)其它原因:【 】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後的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1.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 】。

2. 甲方於每月【 】日左右發放工資。乙方同意,如遇客觀情況變化、生產經營困難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適當推遲工資發放時間,但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於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 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月工資標準計算。甲方在該月工資標準之外另外發放的津貼、補貼、獎金等專案不計算在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之內。

5. 乙方若對某月工資、獎金或福利待遇有異議,應在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對該月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沒有異議。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如所在崗位有申報特殊工時制,則以申報的工時制度為準。

2. 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紀律

1.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

(5)挪用或侵佔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係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含5日)或連續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3)與客戶發生肢體衝突或劇烈言辭衝突的,無論何種原因;

(14)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5)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乙方應當於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及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利益等一切後果和/或責任、補繳費用和/或滯納金等)應由乙方承擔。

2.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或構成嚴重違紀的;

(5)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3. 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並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4. 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九、特別約定

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客戶、交易對方及其他甲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主體的商業祕密。

出於對商業祕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 3 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後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

2.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佔有的公司財物和檔案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後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工作交接辦理完成時支付。

3. 如經甲方在乙方離職時或提前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係解除或終止後(無論因何種原因) 兩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

如無其它約定,則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30%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的履行,同時免除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五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 乙方在職期間接受費用超過3000元的專業技能培訓後,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十、宣告與確認

1. 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開發、總結的概念、創意、檔案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誌、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文字、圖畫、音像等),其全部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

2.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並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資訊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其他用人單位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4. 甲方通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絡方式的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傳送相關通知、釋出規章制度與檔案、佈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乙方同時授權,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其“緊急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領、接受相關通知以及代為變更、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

5. 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路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各類行為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書面傳閱;(b)電子郵件送達;(c)甲方辦公網路或公司網頁;(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釋出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範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6.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7.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裡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係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範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後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10)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三天,遲到不得超過五次,不得有曠工;

(11)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2)試用期考核應合格;

(13)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 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14)其它:【 】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十二、其它

1. 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