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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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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

股權轉讓協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

{子問題開始}股權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均為(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東,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第二條:股權轉讓標的及價款

1、甲方同意將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3、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於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權轉讓款。

第三條: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目標公司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轉讓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喪失目標公司 的股權,不再享有目標公司任何權利,不再承擔任何義務。

2、乙方同意受讓前款甲方出讓的目標公司股權,股權轉讓後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關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公司章程約定的註冊資本繳納義務。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退出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不再參與目標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有未完成的專案,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達成協議進行約定。

4、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款及時間向甲方支付股權受讓價款。

5、協議簽訂後,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本協議及修訂後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按照其持有的股權比例對目標公司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6、甲乙方雙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條:債權債務分割

1、甲乙雙方確認,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實際存在或潛在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如轉讓後因股權轉讓日之前實際存在的債務或潛在的債務引發的糾紛或訴訟而導致的目標公司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乙雙方確認,自股權轉讓之日起目標公司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盈虧分擔

1、甲乙雙方確認,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經營盈虧由 方承擔。

2、股權轉讓後,公司依法變更登記,目標公司產生的利潤與虧損均由乙方按照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股權轉讓的變更費用負擔及變更手續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