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其它合同>合同樣本>

浦口區農副產品購買合同樣本

合同樣本 閱讀(1.94W)

浦口區農副產品購買合同樣本

浦口區農副產品購買合同樣本

合同編號:

出賣方: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名 稱

品 種

產地

商標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

合計人民幣(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由雙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請浦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鑑證方留存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買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