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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租賃合同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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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租賃合同書(一)

廠房租賃合同書(一)

{子問題開始}廠房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子問題開始}聯絡地址:

{子問題開始}聯絡電話:

{子問題開始}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子問題開始}聯絡地址:

{子問題開始}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廠房(以下稱“租賃物”)租賃事項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子問題開始}本合同簽訂雙方鄭重宣告

第二條{子問題開始}租賃物基本狀況

本合同項下租賃物位於奉化方橋工業區**路**號,經甲乙雙方確認可用面積(不含空地面積)為 平方米,空地面積為 平方米。

該租賃物的用途為標準廠房,承租給乙方作為生產廠房使用。如乙方需轉變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用途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有關規定申報,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子問題開始}租賃期限

{子問題開始}3-1租期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的租期為 年: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子問題開始}3-2交付日雙方約定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將租賃物正式交付乙方。

第四條{子問題開始}保證金、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子問題開始}4-1 保證金為保證本合同如約順利生效,乙方應於雙方簽字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1萬元(大寫:壹萬圓整)。待合同生效後該保證金轉為履約押金。

{子問題開始}4-2 租金及各項費用該租賃物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8.5元,即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該租金不包括出租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公用設施維修費等物業性收費以及與租賃物租賃有關的一切稅、費(包含但不限於因履行本合同須繳納的印花稅、所得稅、公證費、登記費及其他有關稅項和費用),本合同期內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公用設施維修費等物業性收費按承租面積計算由乙方承擔,本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乙方在付給甲方租金的同時,須向稅務部門繳納甲方因租賃物出租而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發票開至甲方名下,並將繳納發票在30天內交付於甲方。

{子問題開始}4-3 供電費乙方自願與 共用變壓器,按照當地同期同種電費價格繳納,由收費單位負責開具發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和 共同承擔。

{子問題開始}4-5 支付方式

1)乙方每年分4次向甲方交納全年租金:即每年6月1日前、8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和次年2月15日前。每次應繳納的租金為人民幣 元。

3)乙方交付租金及費用應匯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號:甲方開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4)如須變更支付方式,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

第五條{子問題開始}租賃物裝修、改建及臨時搭建

{子問題開始}5-1裝修條件及費用承擔

1)租期內合同項下租賃物如因乙方經營需要須裝修、改建或搭建臨時用房,應當向甲方提交裝修或改建設計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由乙方自行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根據相關規定必須由甲方報批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報批),方可由乙方自行裝修、改建或臨時搭建。如裝修或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體結構造成影響,則還應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2)如裝修、改建或臨時搭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或相鄰房屋使用人有影響,甲方有權對該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異議予以修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花費的各種裝修、改建或臨時搭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向甲方收取,不得抵扣租金。

4)乙方自行搭建的臨時用房在合同期4年內免租金,從第五年開始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租金。

{子問題開始}5-2 裝修或搭建物權屬本合同期滿後,乙方進行的裝修或搭建的臨時用房不可拆除、損毀(除依法按照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必須拆除的以外),全部歸甲方無償所有,否則扣除全部履約押金。

第六條{子問題開始}轉租

{子問題開始}6-1轉租條件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可將該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轉租部分仍由乙方負責全面妥善管理,租金由乙方自行收取。

前述乙方應如約按期向甲方支付全額租金等合同約定的乙方各項義務,不因可能發生的轉租行為而有影響。

{子問題開始}6-2 乙方在轉租中的義務

1)轉租合同應於簽訂後3日內交甲方存檔。

2)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

3)轉租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用途。

4)乙方應在轉租合同中明確約定,若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次承租人的轉租合同應同時終止。

5)乙方須要求次承租人簽署保證書,保證其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甲、乙雙方關於轉租的約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合同同時終止,次承租人應無條件搬離本合同項下租賃物。乙方應於該保證書籤訂後3日內交甲方存檔。

6)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因轉租產生的糾紛均由乙方處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因轉租產生的各項稅、費(包含但不限於因履行本合同須繳納的印花稅、所得稅、公證費、登記費及其他有關稅項和費用),與甲方無涉;如乙方未能妥善處理,導致甲方因此墊付相應稅、費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

第七條{子問題開始}租賃物管理責任

{子問題開始}7-1 財產保險

1)租賃期間,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租賃物及租賃物內外所有財產投保“企業財產一切險”(如乙方認為其投保“企業財產綜合險”即可達到完全防範風險之必要,可由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就該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提交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為投保“企業財產綜合險”)。乙方還應投保必要的意外險和責任險,以保證保險事故發生時相應損失可進行保險理賠。如因乙方怠於履行該投保義務,發生火災、水漫、盜、搶等一切意外事故遭受損失或發生侵權事件遭受索賠等一切責任,均應由乙方完全承擔,與甲方無涉;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含但不限於甲方租賃物受損、甲方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為維護權益發生的交通費和律師費等一切損失),乙方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2)租賃期間若甲方明確知悉乙方未投保而認為確有必要代乙方投保所先行墊付的保險費等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支付,乙方應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5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未在該期限內支付相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元。

3)租賃期間,乙方怠於履行本條項下第1)款約定的投保義務,而甲方亦未能按照第2)款方案代乙方投保,最終發生火災、水漫、盜、搶等一切意外事故致使任何人遭受損失或發生侵權事件致使任何人遭受索賠等一切責任,仍由乙方完全承擔,與甲方無涉;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含但不限於甲方租賃物受損、甲方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為維護權益發生的交通費和律師費等一切損失),乙方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子問題開始}7-2 安全生產與消防管理

2)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租賃物內外及周邊場地的消防管理責任人系乙方,乙方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履行消防管理職責。

3)乙方應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採取一切可能採取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租賃物及生產安全,否則發生火災、水漫、盜、搶等一切意外事故,所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因該等意外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包含但不限於甲方租賃物受損、甲方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為維護權益發生的交通費和律師費等一切損失),乙方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子問題開始}7-3 日常管理及修繕

1)租賃期間,廠區圍牆、廠區大門、廠區空地、租賃物之間臨界處、租賃物外牆、租賃物門窗、租賃物內部衛生、租賃物內部水電線路、租賃物內部生產器械及其他一切設施、裝置、建築物、構築物、線路等的日常巡查、維護、保養、安全防範、修繕、年審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保證租賃物及相關專用設施處於完好無損和效能良好狀態。因租賃物質量問題產生屋面滲水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發現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處理。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免存有安全隱患。

第八條{子問題開始}物業管理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與物業管理相關的一切法律、法規以及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含但不限於甲方代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維權發生的交通費和律師費等),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於乙方影響租賃物周邊第三人的正常運作,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第三人依法向甲方索賠給甲方造成的賠償損失及律師費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第九條{子問題開始}租賃物的交還

乙方在承租期滿不再續約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合同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內外清掃乾淨、搬離完畢,將租賃物完好無損交還給甲方。租賃期滿後或合同提前終止後十日內租賃物內仍有餘物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所得收益如不足以支付甲方因處理餘物發生的各項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人工費、運輸費、清潔工具及清潔材料費等),乙方應就差額部分進行補足。

第十條{子問題開始}廣告構築物

乙方因經營需要須在租賃物周圍設立廣告牌等構築物,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執行。

第十一條{子問題開始}違約責任

{子問題開始}11-1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而解除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剩餘租期內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反之,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而解除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剩餘租期內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子問題開始}11-2{子問題開始}拖欠租金或物業管理費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拖欠租金或物業管理費,給甲方造成損失,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逾期15日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包括本數)的,甲方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提前收回租賃物,並要求乙方支付剩餘租期內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子問題開始} 11-3 租賃物及附屬物毀損的違約責任因乙方不當使用(自然消耗除外)導致甲方租賃物及附屬物毀損或使用功能基本喪失,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子問題開始}11-4 擅自裝修、改建、搭建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裝修、改建或搭建臨時用房,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子問題開始}11-5 擅自轉租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他人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子問題開始}11-6未妥善履行安全防範和消防管理義務的違約責任乙方未{子問題開始}妥善履行安全防範和消防管理義務導致火災等意外事故的發生,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照前述合同約定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以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子問題開始} 11-7提前終止合同的處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因經營狀況惡化或經營規模發生重大變化而須提前終止合同的,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如下手續方可終止合同:1)按第九條約定將租賃物交還甲方;2)結清租賃期間的全部租金及前述各項稅、費;3)於終止協議簽訂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3倍的違約金;4)簽訂書面的終止協議。

{子問題開始} 11-8留置權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留置租賃物內屬於乙方的財產,並依法就相關財產作出處理。

{子問題開始}第十二條 責任免除:

對下列事項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子問題開始}12-1遇國家法律、法規調整或拆遷而影響本合同執行。

{子問題開始}12-2由於地震、超強颱風等自然災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本合同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子問題開始}三{子問題開始}條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精神充分協商;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奉化區人民法院起訴。

{子問題開始}第十{子問題開始}四{子問題開始}條 特別約定

1)雙方確認本合同中“聯絡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聯絡電話”為有效聯絡方式,任何一方有效送達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的,應通知對方,否則仍視合同中“聯絡地址”和“聯絡電話”為有效送達地址和聯絡方式,不利法律後果由未履行通知義務一方自行承擔。甲方通知乙方的各類檔案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發出的,該信件或快遞交寄兩日或乙方簽收之日為通知送達時間;通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的,視系統記錄的傳送時間為通知時間。

2)租賃期間,租賃物內外發生工傷或侵權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涉。

3)乙方不得違反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用途使用租賃物,更不得在租賃物內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或其他違法行為。

4)租賃期間乙方所涉工商、稅務、用電、用火等均與甲方無涉。

{子問題開始}第十{子問題開始}五{子問題開始}條 合同生效

{子問題開始}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4-1約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之日生效。

{子問題開始}第十{子問題開始}六{子問題開始}條 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子問題開始} 

其他事項:

甲方:{子問題開始}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