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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質押合同(商鋪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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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質押合同(商鋪經營權)

經營權質押合同(商鋪經營權)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質人):________

乙方(質權人):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民法典》、《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的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擔保的範圍

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所負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5.1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行使質權,將收益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5.2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全力配合。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6.2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6.3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7.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將轉讓的事實及時通知甲方。

7.3在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2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9.1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9.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9.3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9.4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