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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按正常出勤嗎?

工傷認定律師解答 閱讀(2.66W)
工傷期間按正常出勤嗎?
律師解析:工傷期間算正常出勤,工資按受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發放的。認定了工傷,按照正常出勤,待遇不變。既然是認定了工傷,那麼受傷後必須接受醫學治療,在整個治療傷愈前所耽誤的出勤期,都屬於病假考勤。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