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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性鼓膜穿孔鑑定標準

工傷鑑定律師解答 閱讀(2.76W)

外傷性鼓膜穿孔鑑定一般以6周內是否癒合為鑑定依據。構成傷殘的標準是:
1、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
2、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3、一耳聽力障礙(≥41dBHL);
4、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5、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內癒合的不能評定為輕傷二級,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內手術治療癒合視為自行癒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外傷性鼓膜穿孔鑑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