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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和賠償標準是如何的

工傷鑑定和賠償標準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工傷鑑定的標準: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的,可鑑定為工傷一級;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的,可鑑定為工傷二級等。工傷賠償的標準:例如一級傷殘的一次性補助金是職工工資的27倍,二級傷殘是25倍,三級傷殘是23倍等。法律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5.1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5.2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