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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傷殘十級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93W)

工傷鑑定傷殘十級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工傷鑑定傷殘十級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鑑定傷殘十級賠償標準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具體情況

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主要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三大項:

1、關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關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賠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規定,由於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賠償標準也就不一樣。

3、除以上各項賠償外,工傷賠償專案還包括工傷醫療費、就醫交通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4、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5、以上賠償標準中關於5級至6級傷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勞動者本人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如果勞動者暫時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是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那麼,勞動者可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需要明確的是,在法律規定中,工傷鑑定是有著非常多的型別和程式認定的,不同的工傷傷殘程式和型別都可以認定為不同的傷殘等級。勞動者應當根據認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或者保險公司進行傷殘賠償,用人單位和保險公司在對勞動者的傷殘鑑定情況進行合法性檢查後,需要立即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