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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銷合同(商超進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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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銷合同(商超進貨類)

商品代銷合同(商超進貨類)

北京市商品代銷合同(商超進貨類)(bf--2005--110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商品代銷:是指零售商接受供應商的委託,代理銷售商品並按照所代銷商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同時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銷關係,委託零售商出售商品,並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要求供應商提供約定代銷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為商品代銷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代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銷商品後,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對賬後確定的所代銷商品的售出數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並收取佣金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商確定的有規律的結賬並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代銷供應商商品的數量、金額,間隔一定週期後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 式。

12.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結間隔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代銷供應商提供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後,至開始辦理該月齡內代銷商品貨款結算之間的期限

14.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代銷供應商商品的數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5.滾動結算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代銷供應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後的結算依此週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檔案及組成

1.合同檔案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如下:

(1)本合同

(2)代銷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檔案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檔案

(8)商品退換貨檔案

(9)商品對賬檔案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檔案

(11)其他檔案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代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北京市商品代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