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合同
《政府採購用款計劃表》編號:
合同編號:
供方(中標人):
最終供貨商(協議供貨商):
需方上級主管部門:
需方:
一、產品名稱及價格
產品名稱 型號 規格和主要配置 媒體價 協議供貨價 最終單價 數量 單位 金額
合計 (大寫)
注:1、協議供貨價為政府採購最高限價;
2、本合同價格已包含購買產品的價格及安裝、除錯、保修、售後服務、發運到指定地點伴隨服務的費用和所需繳納的所有稅費。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供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貨物送至 ,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1、 供方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
2、 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產品驗收
1、 開箱檢驗時雙方皆應派員參加,驗收合格後雙方及時簽署《貨物驗收單》;
2、 驗收標準:
3、 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簽署書面證明,供方應根據證明材料及時補足或更換,費用由供方承擔;
4、 需方應將驗收單和發票一起入帳。
四、質量標準及保修
1、 供方保證所供的貨物皆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2、 供方保證所供的貨物皆為原廠原裝、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滿足需方採購提出的工作需要;
3、 貨物的保修期從簽署《貨物驗收單》之日起算;
4、 需方使用過程中引起的損壞或缺陷,供方不承擔保修責任,供方可以提供更換或維修服務,費用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簽署《貨物驗收單》後7個工作日內,需方應將貨款按 方式付給供方;供方在收到貨款的同時應開具同等金額的正式發票。
六、違約責任
供需雙方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可採用以下方式解決:
1、 雙方協商解決();
2、 向中標人指定協調人反映();
3、 提請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4、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採購中心三份,需方和供方各一份。
需方(簽章): 供方(簽章):
需方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採購中心(簽章):
經辦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成都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單
需方單位: 合同編號:
供方單位: 驗收單號:
貨物名稱 品牌 型號 技術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總價
合計
備註
說明:本驗收單作為採購單位入帳憑證,一式四份,分別由市財政局、採購中心、需方和供方各留存一份。
收貨單位(簽章): 送貨單位(簽章):
收貨人(簽字): 送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收貨日期: 送貨日期:
成都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單
需方單位: 合同編號:
供方單位: 驗收單號:
貨物名稱 品牌 型號 技術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總價
合計
備註
說明:本驗收單作為採購單位入帳憑證,一式四份,分別由市財政局、採購中心、需方和供方各留存一份。
收貨單位(簽章): 送貨單位(簽章):
收貨人(簽字): 送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收貨日期: 送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