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經營權轉讓合同通用版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店鋪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位於 處,現在甲方願意將經營權、店面租憑合同以及相關手續等全部無償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店面轉讓的方式: 甲方將其所持店面以及相關手續無償轉讓給乙方。 二、有關店面盈虧的分擔: 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全部享有該店後期經營的利潤,承擔全部後期的風險及虧損。 三、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相關法律法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