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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多久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3.25W)
哺乳期是多久
律師解析: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哺乳期的期限,但規定了女職工的產假是九十八天;且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的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如果女職工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其加班或者安排夜班勞動。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