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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範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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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1

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範本6篇)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2

合夥人甲: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現住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現住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現住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上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合同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磚廠,總投資為¥元人民幣(大寫:

)。甲方出資¥元,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 元,佔投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 元,佔投資總額的 %。

第二條 本合夥協議組成合夥磚廠,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議以舉手表達的.形式共同決議磚廠的大小事宜,維護磚廠的共同利益。

第三條 本合夥磚廠經營期限為永久,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經營磚廠,磚廠的所有財產(包括磚廠的所屬土地和變壓器)一律按股份的百分比分配。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磚廠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兩方應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

擔的部份。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入夥在任何一方無需向另外兩方說明,另外兩方也無權干涉。

第六條 合夥三方任何一方出現意外事故或者死亡,其直系親屬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由另外兩方按現有資產的百分比進行合併,但必須徵求其家屬意見,不得強制合併。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處理磚廠的所有資產(包括土地和變壓器)按照甲、乙、丙三方的投資比例負擔自己的盈虧。

(一)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二)合夥經營的磚廠無法繼續經營;

(三)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如果磚廠必須處理資產,同等價格,合夥人有優先收購權。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夥三方可以補充規定(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夥三方也必須遵照履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夥人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合夥人三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本次股權轉讓,出讓方實際到位______萬元股權,轉讓的價款為______萬元,轉讓價款的交割方式為: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割。未到位的______萬元股權由受讓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承擔到位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證與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3、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4、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5、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四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方承擔。

第五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成立。

2、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該公司存檔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4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並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幣_________元)依法轉讓給受讓方。

二、受讓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受讓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現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給轉讓方。

四、本協議簽訂後,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蓋章):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合夥人股權合同常用5

解除合夥關係協議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日期開始合夥經營飯店,字號為重慶沸騰魚飯店,地點位於西寧市XX街號,雙方共出資額人民幣,甲乙各出資10元,各為50%的股權。根據和合夥法的相關規定,在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協商解除合夥協議:1.該店的營業執照註冊的負責人是乙方,在負責人名字不變更,飯店名稱不變更的前提下,甲方有權繼續使用原執照和字號。

2.該店經營使用的房屋是租賃了業主的房屋,租賃合同是甲方所簽訂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在協議解除前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協議解除之後,甲方自己獨立承擔。合同的續簽甲方自己負責。

3.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125000元人民幣,作為退給乙方的股款,乙方出具收據為憑。

4.甲方給乙方退完股權之後,甲方獨立自主經營,自負贏虧,不受乙方干涉。

5.在遇到工商、稅務、環保、衛生、防疫等行政部門檢查或年檢稽核相關手續時,需要由乙方出面協助配合的,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以其他理由推諉。

6.在甲方自主經營期間,為了應對上面條款所提到的行政部門檢查工作或年檢稽核相關手續時,而需要乙方提供身份資料和相關手續的,乙方應予提供,並在本協議簽定時預留身份證影印件等相關手續。如果不予配合以及能有條件變更以上負責人及字號名稱時,拒絕配合,應賠償甲方元人民幣

7.在合夥經營期間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並在簽訂協議之前全部清理。

8.雙方如有與供貨商之間的合同糾紛及賬目結算,以及所僱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相關的稅費以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的,應全面清理。

9.如一方虛擬假制外債,給對方造成訴訟糾紛,以及經濟損失,負雙倍賠償損失的責任。

10.在甲方承接此店後,相關費用獨立承擔。

1.甲方預留股,以保證乙方能夠協助甲方履行本合同的條款。在協議解除一年期滿之後,甲方支付給乙方。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條款,與本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中間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