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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租賃合同樣本(熱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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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租賃合同樣本1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熱門9篇)

出租方:

承租方:

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____________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x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除錯完畢(安裝除錯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裝置、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除錯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裝置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除錯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2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電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裝置租賃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使用單位:____________

4、裝置概況: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____________元,大寫金額:____________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施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裝置啟用後自________年____月起開始分批進行支付。(略,視具體情況而定)

2、當月發生的租賃費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籤認單予以確認並做為最終結算的憑據,在內雙方結算完畢。

第四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出租方:合同生效後按以下執行:

1、出租方代表為,出租方更換代表,應於更換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單位所提供的電動吊籃,必須符合G5027-92及相關安全技術噪聲排放必須符合GBXXX要求的標準。

3、所提供的電動吊籃必須經過市營業執照、租賃資質及安全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4、負責吊籃及配屬裝置進出場、裝卸、安裝拆除、除錯、維修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裝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參加安裝拆除工作。並對所有吊籃操作人員負責進行技術日常檢查記錄並交承租方存檔,發現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有權責令停止施工。

5、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及時搶修,對延誤時間超過2小時的,按實際雷雨及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計費。

6、出租單位現場所有技術管理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的統一調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對承租單位進行回訪,認真聽取承租方意見,滿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斷改進工作。

7、所有吊籃進場安裝、除錯、拆卸、搬運及吊籃散件組裝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負責,承租方不另派人員進行配合。

8、承擔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及檢查維修保養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負責

第四條中第

一、二款所規定的不達標而造成的一切費用。

二、承租方:合同生效後按以下執行:

1、承租方代表為__________,承租方更換代表,應於更換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

2、負責向出租方提供機械裝置場地,垂直運輸工具。

3、負責提供現場技術維修人員的住宿條件。

4、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組裝完畢後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

5、承租方因違章操作造成機械裝置事故,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所租機械轉移給

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須告知承租方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權力,承擔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

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違約責任

1、由於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裝置本身機械效能及約定用途進行正當使用造成機械裝置損壞,承租方負責修復。同時出租方有權收回所租裝置,解除合同,並賠償出租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承租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賃費,承擔違約金。

3、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

第三方損失)。

二、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內容提供機械裝置或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缺少有關裝置,附件、配件等或者維修不及時,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應負責修理,調換或如數及時補齊,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向承租方支付累計日元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的自身責任和義務完成工作,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

第三方損失)並向承租方支付累計日元的違約金。

3、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

第三方損失)。

第七條.爭議

1、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解決爭議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市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執二份,承租方執二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3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xx

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 6 米, 施工高度 120 米, 前樑伸出量不大於 1.5 米,限載 800 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 租金:40.00元/天*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 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除錯完畢(安裝除錯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 120 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裝置、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除錯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裝置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除錯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 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日期: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4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並認真履行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擺放花卉的協作事項

1、租擺花卉與綠色與觀葉植物品種、規格、數量經甲、乙雙方確定後由乙方負責提供並送到現場佈置完好。

2、乙方負責所出租花卉養護(如定期澆水、擦洗、病蟲害防治等)以及花卉運輸、擺放等工作。甲方提供水源、電源,保證乙方車輛人員通行方便等。

3、臨時用花按雙方約定價格核算。

4、如花卉擺放數量在500盆以上的,每月底雙方人員共同盤點根據實際數量結算花卉數(花卉擺放以實際數量為準)。

5、因甲方原因造成花卉損壞遺失的,甲方應照價賠償花卉損失的金額,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花卉損失的,責任自負。

6、花卉清單附後。

二、租擺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限_____年。花卉合同到期後自動順延一年,如需解除,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租金的計算

甲方承租乙方花卉,共計_______盆。每月每盆租金為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和結算方式:

乙方將花卉送到達現場,佈置完好,甲方應支付押金__________元,並支付乙方第一個月的租金,以後每月支付乙方租金___________元。

五、花卉擺放好後,甲方不得擅自調換花卉位置,乙方保證植物鮮豔,鮮花不同品種的更換。

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即構成違約,並按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經濟責任,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50%。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訂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5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裝置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 ,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裝置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除錯、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裝置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裝置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裝置,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裝置,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裝置的使用,裝置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裝置的執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裝置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裝置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裝置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裝置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附:電動吊籃安全使用協議,賠償價格表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6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__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 米,施工高度 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 米,限載 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 元/天_臺, 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除錯完畢,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裝置、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除錯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裝置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除錯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承租方因________工程施工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電動吊籃____臺,型號為____。每臺配用鋼絲繩____米,五芯電纜線____米,吊籃起租期為____個月。

二、租金結算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吊籃進出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款項明細:租賃費每臺____元/天,運輸費____元,拆裝____元。

五、本協議簽訂同時由出租方將《吊籃使用說明書》、《施工操作人員必讀》交付給承租方,讓工人互相學習、瞭解以確保安全施工。

六、安全責任:租賃期內在施工中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吊籃損壞或故障,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凡屬出租方吊籃質量責任,相應的損失費由出租方承擔。吊籃在安裝、除錯、使用過程中不得有違規或其它垂直交叉作業,嚴禁用吊籃代運與本工程無關的其他材料,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應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吊籃嚴禁超載,如果超載後果自負。

七、租賃期內,承租方要求出租方派駐技術人員一名承擔吊籃日常維護保養和技術指導工作,出租方技術人員持證上崗發現有吊籃帶病執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維修,承租方不得阻止干擾,否則造成後果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技術人員有事不在現場必須經承租方同意。

八、承租方必須對租用的吊籃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並將附著灰漿、塗料等雜物清理乾淨。如承租方損壞或丟失吊籃的配件,承租方負責按出廠價賠償。承租方負責提供帶有漏電開關接地線的____三相電源至樓層。吊籃退場時拆卸搬下樓裝車,一次性同時退場、清點、驗收,有出租方技術人員確認簽字後結算。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吊籃進入施工現場,因其他原因承租方單方要求退場或終止合同的,出租方按一個月合同租金計算後退場。

十、因工程施工需要,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出租方應做好屋面防水和成品保護工作,如果造成損壞,由出租方負責。吊籃施工中造成成品損壞,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吊籃裝置進行轉租、傳借、轉讓、變賣、抵押或擅自變更施工地點。如發生上述行為,承租方將以每臺____元的價格賠償給出租方,出租方保留對承租方進一步處罰的權利。

十二、補充:因出租方原因扣出其租金費用條款,春節停工期間兩週不收租金。

1.吊籃方案及專家論證費由承租方代辦,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費用從租金中扣出。

2.吊籃檢測費由出租方支付。

3.由於本工程的特殊性其主樓完工後,會將吊籃移至構架層施工,吊籃施工中再次移位安裝、拆除、檢測費由承租方承擔。

4.合同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技術人員上崗證等資料。

5.出租方提供發票給承租方,如需機械租賃發票其費用有承租方支付。

十三、付款方式:

1.吊籃進場承租方每臺支付____元給出租方,用於吊籃安裝和檢測費用,從第____個月租金扣除。

2.租金以後每____個月一結。

3.工程結束,吊籃出場租金結清

4.轉帳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

5.轉賬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6.信用社卡號:__________________

7.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建設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

9.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均可提到合同簽定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8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工程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並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後,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 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後,租金、押金及裝置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

吊籃運至現場後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後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臺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1雙方責任權利 、出租方責任、權利

(1 )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除錯、維修工作,並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後,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後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並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 1)承租方所租裝置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裝置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裝置的安裝、使用、保養,裝置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裝置使用,並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後,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裝置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裝置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並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並儘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

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後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裝置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並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於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 )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裝置,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樣本9

承租方:__公司出租方:__公司

承租方東港花園保障性住房專案(限價房)一期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賃電動吊籃,為了明確雙方租賃、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建築法》及相應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和誠信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址:_________

1.3工程範圍:第二條:租賃時間及數量

2.1吊籃進場日期預訂以承租方通知時間為準,停止使用時承租方應提前3天通知出租方拆除吊籃。

2.2吊籃租用數量暫定臺,具體數量由現場決定。

第三條:吊籃使用條件

3.1為保護吊籃的安全使用,承租方吊籃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籃操作,每個吊籃必須由兩人且只有兩人操作。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籃施工。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承租方提供帶有漏電開關和接地線380V三相電源箱至33層,分配電箱由出租方提供。

4.2出租方應負責屋面防水層的保護。

4.3風力在五級以上及風雪天停止上籃施工..

4.4承租方必須對現場安裝驗收合格後的吊籃妥善使用.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吊籃保險和安全裝置的效能和數量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規範.每臺吊籃必須單獨設定一條安全繩

5.2吊籃安全鎖必須是一年一檢,且在合格期內.

5.3吊籃必須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吊籃的使用、移動必須建檔,必須建立制度且符合國家強制性規範。

5.4每天安排人員對吊籃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且應有文字檢查表,承、出租雙方每天對吊籃進行一次檢查並保留文字檢查表,對出現問題的吊籃及時維修或者更換。若因吊籃本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由出租方負責。

5.5對現場實用的吊籃進行保管。

5.6吊籃裝置故障,出租方在接到通知後兩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

第六條:吊籃租賃費支付與結算方式

6.1租金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至承租方實際停止使用簽字之日為止,中間按連續天數計算(含節假日)。因吊籃裝置故障造成停工,按以下方式處理:

①經出租方駐場代表籤認後,承租方停付故障期間租金。②經出租方代表確認吊籃修理需1天以上時,除暫停計算租金

外,吊籃故障期間出租方必須保證承租方現場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承租方的正常施工,賠償金額100元/天。(非出租房的原因除外)

6.2租賃期按實際天數計算。每臺吊籃租賃金為/天。包含進退場、安拆費、檢測費、稅金、出租方的全部費用及出租方承包範圍內發生的所有費用。

6.3租金按建設單位工程款進度支付。

6.4吊籃進場和拆除時由雙方指定人員共同驗收並簽署交接檔案作為租金結算依據。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由__地產和太原鐵路局協商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8.1租賃期內若發生意外和傷亡事故,雙方應積極配合,保護好事故現場,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8.2出租方負責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工作,承租方應提供備案時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承租方的所有相關資料及相關人員的到場配合。

8.3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營業執照、法人程式碼證、資質證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吊籃合格證和說明書等。

8.4承租方吊籃使用完按照出庫數量全部返回,如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本合同一式六份,承租方執四份、使用方、出租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稽核人: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使用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稽核人: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稽核人: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