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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型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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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型別包括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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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種類有哪些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下文詳述: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比如一年、兩年、三年,期限是明確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在工程建設方面比較多,工程結束合同也就結束了。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這裡需要說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鐵飯碗”、“終身制”。有些用人單位不願意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認為一旦簽了,就要對勞動者長期、終身負責,如果勞動者偷懶,用人單位毫無辦法;有的勞動者也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意味著終身捆綁在企業中,喪失了選擇的機會,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不論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更有利於促進勞動關係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