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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簡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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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簡易7篇)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此項在沒有規定存續期的合夥關係中,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2

企 業 名 稱

經 營 場 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號 碼 執 行 人 合 夥 人 數 經 營 方 式 經 營 範 圍 出 資 方 式

及 出 資 額

(萬 元) 手機簡訊服務 手機號碼: 辦理進度資訊 [ ] “電子執照”

申 領 1、同意申領[ ] 2、 以後考慮 [ ]

謹此確認。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3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此項在沒有規定存續期的合夥關係中,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菸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裝飾服務部(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裝飾服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金,甲方全權負責運營,實現雙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四萬元啟動業務資金,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資金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損害。

四、甲方經營盈利後,甲乙雙方各佔50%利潤;如經營虧損,由甲乙雙方另立協議書協調補充資金。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涉及帳面爭議,可提請相關勞動部門仲栽。

六、爭議處理:_________________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6

甲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姓名:

身份證:

丙方姓名:

身份證:

丁方姓名:

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

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

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

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_____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

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

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

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_____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甲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7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三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直到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本店投資現金人民幣幣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佔投資總額的_____%,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甲方與乙方與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

2、店內所有財產為三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 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甲乙丙三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員工工資、管理費等)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清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儲存,以維護股份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後分紅,賬務上誰出錯誰賠償。

第四條 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合作期間租房房租由三方共同均攤。注:如打店子資金按各自出資比例計算回收。

2、甲乙丙三方都有權參與店內管理和合作事業的專案決策。

第五條 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4、其它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

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協議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三方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注:附三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