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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律師審查版(帶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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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律師審查版(帶裝修)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通訊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                           棟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位置、面積及性質

甲方將位於                                      ,計租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的房屋現狀租賃給乙方,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的工商稅務登記註冊地變更為租賃房屋所在地。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房屋作為       用途(不超過房屋設計用途),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乙方如擬將租賃房屋用於本合同約定之外的用途,應經甲方和房屋業主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報相關有權機關稽核同意乙方應獨立承擔因變更用途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   年,即自         日起至          日止。

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為乙方放棄優先續租權,續租租金由甲乙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         以上費用不含稅;遞增日期從第   開始遞增,即從          日開始起算,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礎上遞增   %

2.乙方應按期  3個月    預付租金,第一年應實際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乙方應於簽訂合同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後續各租期的租金乙方應當於租金到期前1個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其他費用

乙方按照該棟房屋物業收費標準及水、電、空調使用費等標準按時支付各項費用。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如下,甲方可以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按變更後或指定的賬戶交付租金:

全稱:

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合同簽訂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萬元整 )。租賃期滿,乙方在租賃期間無違約行為,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嚴重損壞影響正常使用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房屋交付及返還

1.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前已對租賃物業、裝飾裝修及配套設施的現狀進行了反覆勘察並認可,乙方之後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關設施裝置存在任何缺陷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該房屋為精裝修按現狀交付,租賃房屋自然損壞維修責任由乙方甲方承擔租賃房屋乙方使用不當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維修責任乙方承擔

2.租賃期滿或任何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動、可拆卸的裝飾及部分歸乙方所有,不可移動的裝修、裝飾部分歸甲方所有。租賃場地返還後,對於房屋內未經甲方同意而遺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在甲方已經行使知會義務並且乙方已經放棄續租意向後,乙方不得妨礙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懸掛廣告等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強行實施上述行為且因上述行為對乙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乙方的妨礙行為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房屋裝修

1.甲方允許乙方對房屋再進行裝修,但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時,裝修方案需甲方書面同意,裝修不得改動或者破壞房屋結構,如有損壞或擅自改動,乙方應立即負責恢復原狀,如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對乙方進行的裝修、裝潢部分不負有修繕義務乙方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防火、安全防範措施。同時對於裝修方案的施工、設計圖紙,乙方需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批並經主管部門稽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裝修設計圖紙後,乙方方可進場裝修。乙方負責二次消防公共審批事宜及費用。

2.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不得實施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明確禁止的行為。乙方進行裝修的,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接受甲方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統一規劃,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安裝招牌或私自懸掛招牌、廣告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二日內拆除並恢復原狀,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20000/處的違約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應額外支付4000//處的違約金。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擁有轉租招商權,按時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權制定對本房屋的各項管理制度,乙方應當遵守執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內應處理好與業主方的履約事宜,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條件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履約保證金及各項費用。

2.合同履行期間如業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應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依法誠信經營。

4.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該房屋設施裝置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該房屋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該房屋的防水保溫結構、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責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租賃期間,該房屋發生的水電、通訊、垃圾清運費、設施維修基金、水電公攤費、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滿後或合同解除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對其自行安裝的一切裝置保留所有權。自租賃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乙方需在保持該房屋整體裝修不被破壞的情況下拆除其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並將該房屋交還甲方並取得甲方的書面確認,其他裝飾裝修遵循來修去丟原則。該房屋內所有逾期未遷移的設施和裝修均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為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2)拖欠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該房屋主體及承重結構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電費用、網路費、電話費、物業費等費用合計達到5000元以上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保密約定

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資料及本合同租賃價格及內容(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違反保密責任甲方有權將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為乙方租賃期限

第十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房達到30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履約保證金及其他各項費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數收取所欠款項外,還將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3.租賃期間,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還租賃房屋的則按照當年租金標準150%支付乙方實際佔用房屋期間的租金及房屋佔用費;履約保證金及乙方當年度剩餘未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如已支付則不予退還),其中當年度剩餘未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於當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與合作伙伴之間產生的糾紛及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若該糾紛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未經甲方和業主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房屋從事餐飲行業,如違反甲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還租賃房屋的則按照當年租金標準150%支付乙方實際佔用房屋期間的租金及房屋佔用費;履約保證金及乙方當年度剩餘未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如已支付則不予退還),其中當年度剩餘未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於當年度年租金的 40%

6.租賃期內,若乙方人為損壞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或者承重結構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還租賃房屋的則按照當年租金標準150%支付乙方實際佔用房屋期間的租金及房屋佔用費;履約保證金及乙方當年度剩餘未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如已支付則不予退還),其中當年度剩餘未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於當年度年租金的 40%乙方應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7.若乙方未使用租賃的房屋進行約定的經營活動,該期間的租金均在合同約定的租金基礎上上浮40%,差額部分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下一支付時間節點一次性全額補足,逾期未付的,乙方應按照應付未付部分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8.租賃期滿後,在不破壞房屋的情況下,除能夠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外,乙方應按裝修原樣將房屋交還給甲方(乙方進行了裝修的,該裝修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對該房屋(包含裝修及無法拆除的設施裝置)存在人為損壞影響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當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對超出履約保證金部分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補足

9.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甲方不賠償其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第十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在履行相關法律責任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租賃期內,因法律、法規、政策或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等原因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租賃合同自行終止,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公告費、財產保全費、調查費、律師費等所有合理費用。

第十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一致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雙方權利義務約定以本協議及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簽訂合同時,乙方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影印件。

5.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郵箱、聯絡電話、微信等聯絡方式接受檔案資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糾紛時受案法院送達相關文書的有效送達地址。甲方送達檔案資料時,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郵箱發出即視為已經送達。如果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前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函告甲方,否則,甲方按照原通訊地址及方式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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