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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加盟合同熱門(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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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加盟合同熱門1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模板12篇)

甲方:(特許方):

乙方:(受許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品牌開設火鍋店。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為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定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總部)無關。

3、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4、雙方鄭重承諾期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使用甲方的國家工商局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樣及標識作為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有償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鍋底調味品及相關原輔料的權利。

5、使用甲方菜品製作等專有技術的權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7、請求甲方從技術、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方面提供支援、幫助、指導的權利。

8、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9、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準物品、標準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授權地點:

2、授權面積: 平方米

3、保護區域:以該店為中心,半徑1.5公里內**總部不開設**品牌分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5、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範圍內出售產品,乙方有優先代理或他須經營權,起銷售合同雙方另行簽訂。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沒有書面回覆甲方,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經營。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

1、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為充分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珍惜和維護**品牌形象,乙方須向甲方品牌保證金-----元人民幣,與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加盟費。

第七條:品牌、商標維護

1、甲方授權予乙方在授權弟弟昂享有**商標、**鮮鵝腸火鍋商號、特有產品標識物的獨家使用權,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和使用。

2、乙方認可甲方同意的CI系統並按其規範要求執行。

3、無論是在本合同期內或本合同終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眾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打擊假冒甲方品牌、商標的義務。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重大服務或質量糾紛時,乙方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以避免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否則,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保證金,並有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產品如:乙方自行製作或採購,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級或技術要求製作或採購。(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現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充分利用當地良好的社會關係和媒體進行品牌宣傳。如甲方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型廣告宣傳活動,乙方應分擔一定的廣告費用,但事先甲方應將廣告內容及費用分攤金額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後5日內將廣告費用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8、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其他火鍋的經營和代理銷售其產品。

9、應乙方請求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計劃,供乙方廣告宣傳時參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經營原因出現質量問題進行曝光產生負面影響。甲方(**總部)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總部儘量協調和建議,減少**品牌負面影響。

11、凡被甲方開除的員工,乙方不得錄用。

第八條:支援、保障

1、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各種火鍋底料並允許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湯料及菜品加工技術。但不得妨礙甲方向該區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該使用權。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及後續培訓。

如乙方人員到甲方培訓,其往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培訓費、實習費由甲方承擔。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訓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3、為充分保證**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施工由甲方負責。設計、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遵照雙方簽訂的《裝修設計、施工合同》執行。

4、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援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5、開業前,應乙方邀請,甲方派出前廳、後堂管理人員及配料師到乙方協助開業工作,工作時間3天。所派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開業後,受乙方請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後續支援,每次時間不超過3天,其往返路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進行超時服務,則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務費。

6、開業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開業策劃方案和建議。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現場策劃和指導,其所派人員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有義務逐步完善和加強運營督導體系的建設,做好服務督導工作。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營運報表,並接受甲方督導。

8、乙方可根據經營所在地民眾的消費習慣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鍋以外的飲食品種以適應市場需求,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鍋技術、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術革新,應無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條: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鍋成品底料及其他輔助材料,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應與其他加盟店一視同仁,不得因此對該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場行情暴漲以外,則按市場行價而定)現為了保證乙方與其它分店的統一味道,總部統一物配:**專用火鍋底料-----元/斤;**專用味精-----元/件;**專用雞精-----元/件;祕製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負責人擅自改動和獨自在外亂採購,給予乙方造成味道改變或損失則與總部無關,總部有權追究一切經濟責任並終止合同。撤銷乙方**店招,乙方無條件接受。其他物資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使用。

2、乙方從甲方所購材料及各種輔料必須用於乙方在授權地點的經營之中。

3、甲方承諾在火鍋底料及各種輔料中絕不新增任何違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購進的底料及輔料中新增任何違禁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原料供應,沒收保證金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購底料及輔助材料費及運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每次從甲方購原料實行先款後貨,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應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貨清單,並將貨款及運費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5、乙方那個開業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貨清單,甲方那個根據乙方清單及時安排物配。

第十條:保密

1、乙方在於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資訊,無論資訊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為祕密。

2、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資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萬元。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自行製作和使用與**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降低服務質量或菜品質量,放生被社會輿論工具吧膀胱或消費者嚴重投訴,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未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從而使**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各項費用或貨款。

不接受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督導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條:終止程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並清償與其它供貨商的債務。

2、在不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包括所有類似**的名稱及商標,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稱或標識、標記或類似的圖案、文字。

3、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特許經營體系,包括與**相關的物品及輔助資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業祕密、加密資料及專有資料。

4、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儘快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登出執照事宜,並消除在公共名錄中醫**名稱刊登的資料。

5、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檔案資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權證書、特許加盟牌、**標識、**管理手冊等專屬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辦理本合同終止手續時應攜帶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門的登出證明及上訴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備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眾作出詆譭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續後,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因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事宜,雙方一致約定以下列幾種途徑解決:

甲乙雙方書面通知對方爭議的存在及性質,並通過雙方代表友好協商。

甲乙雙方意見產生分歧,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認為其中條款不適用於實踐。可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補充協議。

雙方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2

加盟合同書

甲方: 加盟總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焙烤食品專賣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獨立的經營技術,是公司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割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特許加盟店。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無錫市崇寧路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利。附:品牌授權書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徵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洩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範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本公司品牌的店鋪。

3、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店鋪地址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4、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提供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5、加盟店應按成本支付總部進行上述調查等的費用。

第七條:追加建店

1、還要新建公司店鋪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物件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而且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物件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隻屬於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九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這次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後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兩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週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月以外,總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營運負責人進行指導。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加盟店的商品庫存。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僱傭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店鋪結構和內外裝飾必須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裝修隊選擇可以由乙方負責,店鋪設計、裝修監督指導,由總部派人執行。

3、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裝置、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4、為了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裝置、裝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對於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裝置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並與加盟店協商、協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6、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票單、封口袋、提貨袋、標籤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7、上述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一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宣傳、促銷活動。

2、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他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徵得同意後才能實行。

第十二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 推薦進貨渠道。

(2) 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 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 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 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物件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合同書,締結長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採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說明理由,徵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於簽訂合同的當日向總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後每年同日向總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 萬元,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用及支付總部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市場調查、開業指導、培訓教育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加盟金。

第十五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的保證金。

2、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 萬元,不計息,合同簽訂後七日內向總部支付全部款項。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可以沒收加盟店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徵後,總部應歸還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六條:廣告宣傳分擔金

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公司總體進行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十七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證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八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資訊,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十九條:物品的保養和維修

1、加盟店要切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裝置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點店鋪建築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後的5日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託第三者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築、停車場,檢查店鋪、裝置的保養狀況。

第二十條:賬簿等的製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製作和保留以下文字:

(1) 票據和表單。

(2) 營業報告書(每天製作)。

2、加盟店每週向總部遞交一次一週的每日營業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註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時間,調查第1項所列的賬簿,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相關檔案、協助調查。

第二十一條:盤點

1、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工作,準確把握經營情況,及時報告總部。

2、總部認為加盟店盤庫結果、盤點報告書和營業報告書不準確,要隨時通知加盟店,並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五條:決算文字

1、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註冊會計師的指導下製作稅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稅務所遞交稅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式一併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加盟店收到稅務所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收入的修改通知後也必須將通告同式遞交總部。

3、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按營業報告書為依據製作的決算書之間發生不一致時,加盟店應以營業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的應得利益,則必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六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的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他經營專案。

3、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從事經營。營業日為一週七天制,無休息日。開店時間為上午 點以前,閉店時間為晚上 點以後。每天的營業時間應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第二十七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洩漏總部按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於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漏前項祕密。

4、前三款規定的總部和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檔案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儲存,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總部。

第二十八條:禁止譭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第二十九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時,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三十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後滿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總部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後接續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須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三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決算書等檔案不真實。

(3) 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4) 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物件的債務。

(5) 加盟店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佈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

(2) 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 受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 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5) 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洩漏公司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資訊手冊資料。

(7) 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8) 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他對經營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

(9) 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處罰。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託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14)加盟店店鋪建築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16)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一年以後仍未開業。

3、總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對總部規定兩週以上的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實停止該行為,履行規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定義務,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 其他違約行為。

4、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1) 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佈特別清算和清算。

(2) 總部損害了加盟店的名譽、信譽或妨礙了加盟商的事業開展。

(3) 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4) 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5)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6)加盟店店鋪建築等使用權喪失。

(7)法院、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三十二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餘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一年後歸還。

2、加盟店提前3個月通知解約,並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和其他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後便告終止。這裡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由總部代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一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三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無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築物和其他裝置、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並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四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1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並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五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無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加盟店在本合同終止後,須及時消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物件的債務。

第三十六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徵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待本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經營權歸還加盟店。本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本部代行營業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可優先接受店鋪建築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加盟店可以通過協商,規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鑑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鑑定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七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主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九條:保證

1、加盟店為開業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籤債務擔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況,加盟店必須向總部提供物質擔保。

第四十條: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如加盟店還負擔著開業之初和此後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於購置裝置和充作其他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即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規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合同等行為造成事實上合同不能繼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合同剩餘期限不足一年時,本條第2、3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餘月數乘以保證金的月平均數計。

5、在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下,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四十三條: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加盟店連帶承擔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四條:付保義務

為保障公司連鎖店事業,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定的險別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五條:受理法院

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院審理時,總部所在地法院為初審專屬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七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後各執一份

乙方:總部 甲方:加盟者

地址: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

法人:XXX 法人:XXX

(蓋章) (蓋章)

日期:2011年6月1日 日期:2011年6月1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主題: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雙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為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定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4、雙方鄭重承諾期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使用甲方的國家工商局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字樣及標識作為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5、請求甲方從技術、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方面提供支援、幫助、指導的權利。

6、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7、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準物品、標準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授權區域

1、授權地點:_____________。

2、授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保護區域:_________________以該店為中心,半徑1.5公里內總部不設___________品牌分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5、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

1、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為充分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珍惜和維護品牌形象,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品牌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與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加盟費。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支援、保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及後續培訓。

2、為充分保證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施工由甲方負責。設計、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援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4、甲方有義務逐步完善和加強運營督導體系的建設,做好服務督導工作。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營運報表,並接受甲方督導。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保密

1、乙方在於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資訊,無論資訊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為祕密。

2、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資訊。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_________________

(1)自行製作和使用與甲方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2)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3)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各項費用或貨款。

(4)不接受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督導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終止程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並清償與其它供貨商的債務。

2、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

3、乙方到甲方所在地辦理本合同終止手續時應攜帶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門的登出證明及上訴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備材料。

4、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眾作出詆譭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5、乙方完全履行手續後,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含利息)。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因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先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可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4

甲方(特許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許方): 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品牌開設火鍋店。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為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定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總部)無關。

3、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使用甲方的國家工商局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字樣及標識作為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有償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鍋底調味品及相關原輔料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授權地點: ________________

2、授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保護區域:以該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_______公里內________________總部不開設________________品牌分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

1、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為充分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珍惜和維護________________品牌形象,乙方須向甲方戛納品牌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與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保密

1、乙方在於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資訊,無論資訊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為祕密。

2、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資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未經甲方允許將________________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從而使________________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各項費用或貨款。

不接受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督導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第九條: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條:終止程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並清償與其它供貨商的債務。

2、在不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標,包括所有類似________________的名稱及商標,以及含有________________的任何其它名稱或標識、標記或類似的圖案、文字。

3、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包括與________________相關的物品及輔助資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業祕密、加密資料及專有資料。

4、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儘快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登出執照事宜,並消除在公共名錄中醫________________名稱刊登的資料。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因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事宜,雙方一致約定以下列幾種途徑解決:

甲乙雙方書面通知對方爭議的存在及性質,並通過雙方代表友好協商。

甲乙雙方意見產生分歧,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條:其它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認為其中條款不適用於實踐。可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補充協議。

雙方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5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加盟店地址:

甲乙雙方就加盟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以下事項,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授權:

1.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__號開設______加盟店,專門經營由______統一開發和配送的______產品。甲方保證乙方在該區域(該區域主要指狹義的商業圈,在這個範圍內,步行消費者願意到該店消費的最長距離,這段距離所形成的一個區域範圍。而不以國家行政地理區域為劃分)。享有獨家加盟的權益,甲方不擅自授權第三方在該區域加盟______。乙方無權設立分支機構或授與他人加盟,若需發展擴大增設分店,必須向甲方申請。

1.2甲方所註冊的商標、文字,相關的網路等智慧財產權,以及產品申請專利及非專利技術,所屬權永久性歸______餐廳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1.3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根據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加盟餐飲的經營活動,甲方所倡導的經營理念,獨創的裝修風格及產品製作技術,乙方不得透露或複製給他人使用。

1.4甲方特許乙方必須經營______產品,乙方不得借______商標來銷售或變相經營其他商家商品(有利於推動______餐飲發展的輔助商品,需事先徵得______總部同意,同時嚴禁乙方擅自變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產品)。

二、特許經營加盟費及保證金

2.1甲方特許加盟費為人民幣8萬元。本合同訂立後,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該款項。

2.2保證金為人民幣4萬元,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此款項。三年後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有權終止本合同及追討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不退乙方已繳納的特許加盟費用。

2.3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2.4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根據______的視覺識別系統,為乙方免費提供店面規劃、設計。但裝修期間所有發生的工時費、材料費以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2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所產生的交通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3.3甲方負責乙方兩名以上員工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期間員工的食宿由甲方負責(培訓地點在______總部)。

3.4甲方協助乙方對員工進行______企業文化的培訓,並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服務質量和產品質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3.5甲方協助乙方該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協助該店的主要員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甲方全權負責簽定店鋪租賃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與店鋪租賃方簽約該合同。

3.7甲方有權過問或稽核乙方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並提出相關的建議。

3.7甲方總部,開發、推出的新產品、試驗成功後,應向乙方免費推薦。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裝修風格對經營場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______一貫的視覺裝修風格,方可開業。

4.2乙方開業甲方可派出兩名技術人員配合協助乙方經營一個月,甲方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以檔案工資為準(工程部人員適用該條),乙方負責甲方員工的食宿及安全問題。

4.3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照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合法經營,必須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弘揚企業文化。

4.5乙方經濟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

4.6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必須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區域來界定(在______省內甲方不收取配送產品的運輸費用,在______省外,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五、視覺權威資料及廣告宣傳費用約定:

5.1乙方加盟甲方______,甲方將免費頒發《特許加盟書》,以及提供相關企業認證標準。

5.2乙方在加盟區域進行______廣告宣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免費協助乙方做好宣傳資料的設計事務。但其產生的實物製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根據______視覺識別系統,乙方需要製作相關的視覺效果,______總部可免費提供設計樣稿,但其產生的實物製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4甲方如參加展銷性質的相關推廣會,所產生的展銷費用,甲方將統一依據直營店和加盟店的總和店數,一視同仁,平均分攤該費用。

六、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6.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6.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6.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6.4乙方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6.5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八、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儲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雙方事宜未盡之處,如有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______省_____市人民法院或______省______區人民法院審理。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字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6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授權

1.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 區_____ 街_____號開設A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_________________產品。

1.2 特許期間

特許期間共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1.3 甲方在本特許經營合同範圍內所作出的任何許可均不構成對“_____________”這一註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及相關權益的轉讓,乙方及其專賣店除行使其在本特許合同經營範圍的權利外,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__________”字樣,無權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相關企業從事任何民事活動,乙方及專賣店作為獨立民事行為主體,其對於第三人的民事權利及義務均與甲方無關。

1.4 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根據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許可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加盟餐飲的經營活動。

1.5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許可的形式許可乙方在_________區域內使用,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1.6 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

二、管理體系

2.1 甲方向乙方許可在_______區域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2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管理體系、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三、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訂立後,三天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_____%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或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萬元)。

3.3 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_萬元作為保證金。本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保證金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有權終止本合同及追討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管理材料。

4.2 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_____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五、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個),並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深圳市*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 3 乙方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七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其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深圳市錦華*飲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標誌。

5.6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由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六、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_______月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否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及其他服務人員,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或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和利益的任何活動。

九、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十、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受益人應為甲方。

十一、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二、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之一自動終止:__________.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____________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____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三、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五、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可申請深圳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六、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十七、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簽字人:

_______ 年__月__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7

特許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1、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 特許方式和內容

2. 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2. 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_________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 4 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 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 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元。

3. 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 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 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 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 6 甲方帳戶所在地為:_________

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 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 2 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 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 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 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 6 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 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 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_________個),並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 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 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 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 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 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標誌。

5. 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 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 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 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 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次月_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 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 商標使用

8. 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 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 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 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 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 保密

9. 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 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 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8

特許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登記註冊地 :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經濟性質 :_________

被特許者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登記註冊地 :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經濟性質 :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_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特許企業性質 :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_________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號。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號。

3.6甲方帳號所在地為 :_________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_________個),並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次月_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 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 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_____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_____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_____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 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 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 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簽訂地點 :_________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___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壹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餐飲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經營者,本店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5)要認識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____________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資訊。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雙方其它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10

【篇一】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公司蓋章公司蓋章日期:日期: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___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壹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 (餐飲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經營者,本店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5)要認識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2)進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____________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資訊。(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 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2)帶有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3)欲做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雙方其它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代表人:代表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範文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11

甲方:____________(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品牌開設火鍋店。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為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定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總部)無關。

3、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4、雙方鄭重承諾期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使用甲方的國家工商局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樣及標識作為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有償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鍋底調味品及相關原輔料的權利。

5、使用甲方菜品製作等專有技術的權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8、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9、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準物品、標準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授權地點:_______

2、授權面積:______平方米

3、保護區域:以該店為中心,半徑1.5公里內總部不開設品牌分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5、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範圍內出售產品,乙方有優先代理或他須經營權,起銷售合同雙方另行簽訂。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後15_____日內沒有書面回覆甲方,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經營。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

1、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為充分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珍惜和維護品牌形象,乙方須向甲方戛納品牌保證金-----元人民幣,與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壞加盟費。

第七條:品牌、商標維護

1、甲方授權予乙方在授權弟弟昂享有商標、鮮鵝腸火鍋商號、特有產品標識物的獨家使用權,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和使用。

2、乙方認可甲方同意的ci系統並按其規範要求執行。

3、無論是在本合同期內或本合同終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眾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打擊假冒甲方品牌、商標的義務。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重大服務或質量糾紛時,乙方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以避免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否則,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保證金,並有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產品如:______乙方自行製作或採購,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級或技術要求製作或採購。(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現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充分利用當地良好的社會關係和媒體進行品牌宣傳。如甲方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型廣告宣傳活動,乙方應分擔一定的廣告費用,但事先甲方應將廣告內容及費用分攤金額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後5_____日內將廣告費用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8、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其他火鍋的經營和代理銷售其產品。

9、應乙方請求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計劃,供乙方廣告宣傳時參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經營原因出現質量問題進行曝光產生負面影響。

甲方(總部)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總部儘量協調和建議,減少品牌負面影響。

11、凡被甲方開除的員工,乙方不得錄用。

第八條:支援、保障

1、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各種火鍋底料並允許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湯料及菜品加工技術。但不得妨礙甲方向該區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該使用權。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及後續培訓。

如乙方人員到甲方培訓,其往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培訓費、實習費由甲方承擔。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訓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3、為充分保證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施工由甲方負責。設計、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遵照雙方簽訂的《裝修設計、施工合同》執行。

4、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援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5、開業前,應乙方邀請,甲方派出前廳、後堂管理人員及配料師到乙方協助開業工作,工作時間3天。所派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開業後,受乙方請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後續支援,每次時間不超過3天,其往返路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進行超時服務,則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務費。

6、開業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開業策劃方案和建議。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現場策劃和指導,其所派人員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有義務逐步完善和加強運營督導體系的建設,做好服務督導工作。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營運報表,並接受甲方督導。

8、乙方可根據經營所在地民眾的消費習慣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鍋以外的飲食品種以適應市場需求,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鍋技術、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術革新,應無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條: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鍋成品底料及其他輔助材料,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應與其他加盟店一視同仁,不得因此對該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場行情暴漲以外,則按市場行價而定)現為了保證乙方與其它分店的統一味道,總部統一物配:專用火鍋底料-----元/斤;專用味精-----元/件;專用雞精-----元/件;祕製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負責人擅自改動和獨自在外亂採購,給予乙方造成味道改變或損失則與總部無關,總部有權追究一切經濟責任並終止合同。撤銷乙方店招,乙方無條件接受。其他物資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使用。

2、乙方從甲方所購材料及各種輔料必須用乙方在授權地點的經營之中。

3、甲方承諾在火鍋底料及各種輔料中絕不新增任何違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購進的底料及輔料中新增任何違禁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原料供應,沒收保證金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購底料及輔助材料費及運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每次從甲方購原料實行先款後貨,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應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貨清單,並將貨款及運費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5、乙方那個開業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貨清單,甲方那個根據乙方清單及時安排物配。

第十條:保密

1、乙方在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資訊,無論資訊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為祕密。

2、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資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3萬元。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_______

自行製作和使用與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降低服務質量或菜品質量,放生被社會輿論工具吧膀胱或消費者嚴重投訴,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未經甲方允許將商標向他人裝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從而使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各項費用或貨款。

不接受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進行的督導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_______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_____日起5_____日內_____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條:終止程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_______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並清償與其它供貨商的債務。

2、在不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包括所有類似的名稱及商標,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稱或標識、標記或類似的圖案、文字。

3、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特許經營體系,包括與相關的物品及輔助資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業祕密、加密資料及專有資料。

4、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儘快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登出執照事宜,並消除在公共名錄中醫名稱刊登的資料。

5、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檔案資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權證書、特許加盟牌、標識、管理手冊等專屬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辦理本合同終止手續時應攜帶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門的登出證明及上訴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備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眾作出詆譭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續後,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因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事宜,雙方一致約定以下列幾種途徑解決:_______

甲乙雙方書面通知對方爭議的存在及性質,並通過雙方代表友好協商。

甲乙雙方意見產生分歧,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條:合同

本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認為其中條款不適用實踐。可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補充協議。

雙方其它約定: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餐飲加盟合同熱門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甲、乙、丙、丁XX作為合夥人(附身份證影印件),經友好協商,就合夥開設餐飲企業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合夥人根據自身的資金及管理優勢,合夥經營一家餐飲企業,通過合夥人合法的手段,勞動,以便取得並分享經濟利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飲企業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不含臨時搭設)。

三、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餐飲,經營範圍由合夥人共同時確定或調整。

四、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出資額、比例及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額及比例

甲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乙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丙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丁方______以現金出資,計幣5萬元,佔14.5%。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分兩次交齊,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5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50%。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予以返還。

六、財務管理、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財務管理

1、賬戶管理

合夥人同意在XX銀行開設專用共管賬戶,與該合夥有關的所有收入均必須及時進入該賬戶,包括合夥出資。營業收款人必須在營業收入當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賬戶。

2、管理責任

(1)合夥人同意由甲方負責財務管理。

(2)合夥人同意由乙方負責監督財務管理並派工作人員兼任收銀員。

(二)日常開支的管理

合夥人同意日常開支由甲方簽字審批,但支付前應具備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外的收入為淨利潤,即為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當時結算50%,預留50%(另設賬戶管理)作為後期發展或拓展資金。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人決策事項及分工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

1、對外訂立協議;

2、對合夥專案的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臨時須決定事務。

(二)合夥人個人業務及分工

1、甲方作為合夥人共同委託人,代表全體合夥人擔任合夥企業法人代表,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及事務處理。

2、乙方負責合夥人財務監督工作,並按月形成收支情況,向合夥人會議彙報情況。

3、乙方負責組織合夥企業營銷工作,並擔任合夥聯絡

人,負責聯絡並安排合夥人會議,對形成的決策事項跟蹤落實。

4、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後廚房管理工作,除合夥收益外,實行月薪計酬。

八、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合夥人難以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損失的,應當賠償合夥人的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法院強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上述情形的退夥以上述情形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經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出資或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重大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均有平等的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利益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分配,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合夥協議的約定出資;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活動;如其有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三)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無意向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15日內未清算的,合夥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款的辦法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清償的,依本協議第六條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三、協議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事項

(一)經協商,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機關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