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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有寫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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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有寫身份證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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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勞動合同需要身份證原件嗎

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需要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通常只需要身份證即可,不需要戶口本,如果身份證丟失,則需要提供戶口本),勞動合同內容需要包含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相關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