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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樣本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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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1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樣本13篇)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許可權。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衛,平房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_____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_____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_____備案一份,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四月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4

出租人: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收收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五、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承擔等費用。

甲方承擔等費用。

六、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與經濟補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責又修繕的義務。

七、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八、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已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0%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祝福的違約金不足甲方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九、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裝置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電話、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二、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租賃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進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所示的代收代付物件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租金賬戶“專門用於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賬戶“應與甲方自有的結算賬戶分開。

除甲方按有關規定應收取的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外,租金賬戶中的資金只能用於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務的,應在出租代理合同中註明所提供延伸服務的專案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市建委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關資訊,網上備案系統據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載列印付款列表並蓋章後送交乙方,乙方核對無誤後向出租人代付租金並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付款資訊。

第四條甲方將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與承租人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在合同中約定通過租金賬戶代收代付租賃房屋的租金。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單,甲方據此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收款資訊。

第五條甲方要求從租金賬戶提取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的,應不超過租金賬戶同期收入的10%。確實超過同期收入的10%的,應提供費用明細清單,乙方通過網上備案系統進行核對後予以劃轉。

第六條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能將房屋出租的,甲方應將自有資金通過租金賬戶支付給出租人。

第七條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應用自有資金墊付租金,承租人補交租金後,甲方可從租金賬戶中提取相應金額。

第八條甲方提取佣金或墊付房租的,應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經銀行稽核後將相應款項匯入甲方自有資金賬戶。

第九條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發生變更、終止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日內,在網上備案系統予以變更、登出。未及時變更或登出造成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開立的“租金賬戶“計息。

第十一條乙方詳細記錄“租金賬戶“資金收支情況,並根據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條租金賬戶存續期間,若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有關部門對“租金賬戶“進行凍結或扣押,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出示證據以證明租賃代理租金及其銀行賬戶的性質。

第十三條市、區縣建委及中介協會履行對租金賬戶的資金劃轉情況監督檢查職責時,甲乙雙方均應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經銀行和機構蓋章的銀行對賬單原件及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服務費用: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交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備案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租賃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進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所示的代收代付物件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租金賬戶“專門用於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賬戶“應與甲方自有的結算賬戶分開。

除甲方按有關規定應收取的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外,租金賬戶中的資金只能用於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務的,應在出租代理合同中註明所提供延伸服務的專案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________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市建委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關資訊,網上備案系統據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載列印付款列表並蓋章後送交乙方,乙方核對無誤後向出租人代付租金並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付款資訊。

第四條甲方將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與承租人簽訂《____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在合同中約定通過租金賬戶代收代付租賃房屋的租金。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單,甲方據此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收款資訊。

第五條甲方要求從租金賬戶提取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的,應不超過租金賬戶同期收入的________%。確實超過同期收入的________%的,應提供費用明細清單,乙方通過網上備案系統進行核對後予以劃轉。

第六條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能將房屋出租的,甲方應將自有資金通過租金賬戶支付給出租人。

第七條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應用自有資金墊付租金,承租人補交租金後,甲方可從租金賬戶中提取相應金額。

第八條甲方提取佣金或墊付房租的,應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經銀行稽核後將相應款項匯入甲方自有資金賬戶。

第九條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發生變更、終止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日內,在網上備案系統予以變更、登出。未及時變更或登出造成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開立的“租金賬戶“計息。

第十一條乙方詳細記錄“租金賬戶“資金收支情況,並根據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條租金賬戶存續期間,若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有關部門對“租金賬戶“進行凍結或扣押,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出示證據以證明租賃代理租金及其銀行賬戶的性質。

第十三條市、區縣建委及中介協會履行對租金賬戶的資金劃轉情況監督檢查職責時,甲乙雙方均應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經銀行和機構蓋章的銀行對賬單原件及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服務費用: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交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備案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7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承擔。

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租金標準:▁▁▁▁▁▁▁▁元/,租金總計:▁▁▁▁▁▁▁▁▁▁▁▁▁元。該房屋租金▁▁▁▁不變,自第▁▁▁▁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租金支付時間:▁▁▁▁,▁▁▁▁▁,▁▁▁▁,▁▁▁▁▁,▁▁▁▁

▁▁▁▁▁▁▁▁▁▁▁▁▁▁▁▁▁▁▁▁▁▁▁▁▁▁▁▁▁▁▁▁▁▁▁▁▁。

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承擔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8

出租人: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檢視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風險提示:明確約定承租期限、續租優先權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風險提示: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_______,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稅費衛生費上網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風險提示:明確轉租程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9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

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

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6、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二)▁▁▁▁▁▁▁▁▁▁▁▁▁▁▁▁。

(三)▁▁▁▁▁▁▁▁▁▁▁▁▁▁▁▁。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10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代 理 人: 身份證號: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承 租 方(乙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代 理 人: 身份證號: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居 間 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備案號: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房屋的租賃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概況

甲方將座落於四川省 市 區(縣) 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裝修狀況為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見附件)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人民幣: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其他支付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及相關稅費

(一)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人民幣: )。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三)租賃期間,甲方應承擔 等費用;乙方應承擔 等費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 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

(二) 。

(三)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房屋返還後對於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七條 佣金

(一)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佣金¥ 元(大寫人民幣: )於丙方。

(二)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佣金¥ 元(大寫人民幣: )於丙方。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未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5、 。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一)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三)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該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三)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 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①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③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④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和丙方該房屋的具體情況,有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資訊的情形,甲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丙方應查驗證明甲方房地產能夠合法出租的相關證件,詳實瞭解甲方房地產的情況,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隱瞞法律規定限制租賃或串通當事人一方損害第三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得收取居間代理佣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房屋)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免責,返還原狀: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 因相關政策、法規變動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當事各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

電 話: 電 話: 註冊號:

協理:

註冊號: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11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承擔。

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租金標準:▁▁▁▁▁▁▁▁元/,租金總計:▁▁▁▁▁▁▁▁▁▁▁▁▁元。

該房屋租金▁▁▁▁不變,自第▁▁▁▁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租金支付時間:▁▁▁▁,▁▁▁▁▁,▁▁▁▁,▁▁▁▁▁,▁▁▁▁

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承擔等費用。

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

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貴陽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並將房屋清理打掃乾淨。

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乙方無房屋所有權,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如需進行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

並且只能轉讓乙方的自有裝置設施。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季度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貴陽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4、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將房屋合租、轉租、轉讓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協議常用13

出租人(甲方) :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居住人員情況報送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

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乙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

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含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單中檔案《房屋附屬傢俱、電器、裝修及其他裝置設施狀況及損賠表》、《其他相關費用交接表》;承租人和出租人身份證或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