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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熱門14篇)

其它勞動合同 閱讀(1.57W)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熱門14篇)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甲方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單位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備案一份。無部門公章和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公章無效。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處公章(部門公章)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2

編號: .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公司.

乙 方: .

簽訂日期: .

勞 動 合 同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

郵政編碼: .

電子郵箱: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自行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崗位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計劃任務、考核標準及屬於該崗位工作範圍內的具體要求或標準。

第七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市及甲方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所在區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差,該出差屬於乙方的正常工作內容和範圍。出差地點不受本條“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的約定和限制。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月不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接受。

乙方享受國家和甲方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有關節假日待遇。乙方加班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非經申報或申報手續不完整的,將不視為加班。加班申報程式應在加班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上報。逾期申報無效。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週末可順延)以人民幣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為稅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依據考核結果發放,或按照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稅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為(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為(小寫) 元,(大寫)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以依據考核結果調整乙方績效工資。

第十條 如甲方出現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處於甲方安排的待工或培訓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每月工資即按第九條中的基本工資執行,如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乙方工資相應增減:

(一)假期:乙方申請事假或曠工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加班:經甲方安排或批准的加班,雙方同意優先調休,如甲方無法安排乙方調休的,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三)獎懲: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因業績突出或存在過錯的,乙方的工資將按照甲方獎懲制度規定作相應增減,具體規定詳見員工獎懲制度。

(四)甲方的生產經營業績下滑,甲方可以下調乙方的勞動報酬,下調幅度不超過總勞動報酬的_____%,乙方接受前述調整。

(五)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詳見公司《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併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員工獎罰制度等,應當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規章制度內容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根據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嚴重違反甲方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等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同時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五)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虛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增加以下約定事項:

(一)乙方已閱讀、充分知悉並認可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及本合同各項附件,如有違反,乙方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自入職之日起15日內依照甲方和市的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辦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 保密條款

第二十六條甲方祕密的範圍: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甲方尚未付諸實施或完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三)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甲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甲方財務報表以外的經營或財務資訊;

(六)甲方所掌控的尚未進入社會或尚未公開的各類工地資訊;

(七)甲方的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及資料;

(八)甲方的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

(九)其他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十)雙方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內容與上述內容不一致的,以保密協議為準。

第二十七條 乙方無論在職還是離職後,非經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權人同意,乙方不許打探、洩露或傳播以上祕密事項,更不準利用以上祕密為個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乙方若違反以上約定,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 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但沒有明確約定的賠償標準或數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不到工作地點勞動達三天以上,或者未履行離職義務,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的相關手續,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並不限於下述損失:

(一)甲方招聘錄用乙方產生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二)甲方臨時安排在職替代人員的加班和額外管理費;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其他

第三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檔案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三)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四)員工獎懲制度;

(五)甲方合法制訂的其他規章制度。

辦理入職手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以上附件制度,乙方已全面知悉並理解以上附件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絡方式及聯絡地址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果有變化乙方應於變更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聯絡地址傳送相關檔案視為已送達乙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還包括《員工試用期績效考核評定表》、《崗位說明書》、《員工登記表》。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見《員工手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員工手冊》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北京市戶口人員上五險(五險:工傷、養老、生育、失業、醫療)

2、外市戶口人員上4險(四險:工傷、養老、失業、醫療)有居住證增加生育險

3、城鎮戶口人員上繳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應聘人員登記表填寫資訊必須真實、可靠、準確;

2、特殊工種必須按照勞動部門規定持證上崗;相關證件存行政部備案。

3、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包括:員工手冊、公司保密制度、工廠安全制度等);

4、當事人需服從工作安排(如兩次調動不服從領導安排自動離職);

5、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追究經濟責任。嚴重脫崗警告一次,經班組三人以上確認自動離職。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員工手冊》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員工手冊的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年 月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並根據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為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範,並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衛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工作;

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為;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為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6.支援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常活動;

7.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四)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裝置和工具,並對所使用的裝置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疾病、生育、失業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6

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簡單來說,首先是勞動關係存續的時間不同,其次勞動者想走就走,用人單位開除要付經濟補償金,最後就是解除後的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有一定的區別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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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7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者根本的區別在於有無終止的時間約定,相對而言,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會對勞動者比較有利:
1、不管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中途想要離職,都可以行使辭職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2、如果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則可能在合同期滿後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只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但如果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如果勞動者沒有出現法定的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則如果用人單位中途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違法的,應該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以上就是固定勞動合同與不固定勞動合同的區別的相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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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8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這是什麼是固定勞動合同的回答,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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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9

你好,想知道固定工籤勞動合同嗎?,就要知道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前,在國家計劃指標內由勞動(人事)部門分配到國有或縣以上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以及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復員、轉業、退伍後到國有或縣以上修訂本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94年以後推行勞動合同制,不再有固定職工的概念。現在企業裡沒有什麼固定工,你所謂的固定工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還有一種就是有期限的合同工也只限制企業簽定不超過兩次的合同,第三次必須是無固定合同或工齡超過10年也必須要簽定無固定的勞動合同.合同工,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因為金融危機導致勞動法新的修改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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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型別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在深圳的居住地址 電話

緊急聯絡人一: 電話:

地址:

緊急聯絡人二: 電話:

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屆滿未能及時續訂者,視為勞動關係自動續延,自動續延有效期不超過一個月。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終止後,如雙方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必須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承諾所提交的身份證、簡歷、畢業證、學位證、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根據自身的資歷和工作經驗及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產品和經營管理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深圳市及甲方有業務的全國其它各地。

第五條 在聘用期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該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和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和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工作能力、知識結構、情緒狀況和績效考核,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包括調入與甲方有關聯關係的公司,甲方可按調整後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性質調整乙方工資,進行晉升/降職,調整後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每天休息時間除外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自願延長工作時間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的申請,說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第八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加班: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

運輸或者營業的;

(四)、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五)、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和政府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公曆,遇節假日順延)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在乙方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工資報酬是含稅每月人民幣 元,其中基本工資為 元,崗位工資為 元,職位補貼為 元,績效工資為 元。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化調整績效工資;在崗員工發放崗位工資和職位補貼。

乙方與甲方勞動關係期間的薪資調整、崗位變動,以公司調動或調薪通知為準,並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不再另行變更。

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由甲方在發放乙方工資時扣除,但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含稅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在請休假期間的工資、加班工資、醫療期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社會保險卡、戶口本、存檔證明、醫療資訊採集表、養老資訊採集表、相片、醫療手冊等,如因乙方遲延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而造成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的,不視為甲方沒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代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有: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乙方連續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第一年期滿後享受 天帶薪年假,此後每工作滿一年的,帶薪年假增加 天,但最長不超過 天。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當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遵守並維護甲方規定的工作秩序,恪守職業操守,愛護甲方的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是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無追討責任的勞動者。若尚未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對前一單位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自己進入甲方工作,沒有違反此前與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關於勞動合同、競業禁止、商業祕密、兼職、雙重勞動關係等約定義務或法定義務,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識的使用,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由於雙方的勞動聘用關係,乙方將有機會了解並使用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策略、軟體系統、薪酬系統、營銷渠道、員工或客戶資料、供應商、價格系統、智慧財產權等所有資料及檔案),乙方有在合同期內及合同解除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對外洩露的義務,也不能用於為自己謀取利益的經營活動中。乙方不得將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實物、文字材料、電子文件等以竊取、摘抄、複製、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佔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二條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2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業務往來的企業就職,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3、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軟體、作品等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智慧財產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簽署檔案)使甲方擁有或獲得該智慧財產權。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對乙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因下列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在試用期內和正式錄用後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需要的;

2、按公司獎懲的有關規定,嚴重失職,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消極懈怠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違法被處罰的;違反國家和地方計劃生育管理政策的;

4、偷竊公司或員工、客戶財物的;職務侵佔的;報銷費用時有虛報或假報金額等行為的;

5、連續曠工二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的;在應聘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證件、體檢、簡歷等個人資料有欺詐行為的;

6、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的;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兼職的;

7、洩露公司商業祕密;利用職務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

8、欺詐客戶、公司,謀取私利的;私下從事同業工作的;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結黨營私、破壞員工關係;生活作風不端正的;

9、嚴重違反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況下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除非甲方同意,在上述三十日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年假和超過2天的病舉或事假。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無論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若未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的,將按照未完成交接所產生的損失賠償給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乙方書面同意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自下列情形消失以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正在履行中,乙方在甲方從事重要工作崗位業務或擔任重大業務開發任務、經營管理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或詢問的;

3、乙方與甲方就出資培訓和進修、資助購房或貸款、擔保、競業禁止等有相關服務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且乙方未支付對應的經濟補償或違約金的;

4、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或進行繼任人才培養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無論何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都對工作交接負有責任,須按甲方規定的程式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甲方的規定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工資;乙方不按規定交接工作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甲方將依法向乙方索賠。

第二十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勞動關係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

(五) 當乙方違約或違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的損失包括實際經濟利益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違法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所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開公佈的規章制度和經營管理的相關檔案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構成完整的勞動合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________天假期、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______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_______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訂立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訂立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____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____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__________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 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

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 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_____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 _________

合同訂立 日期:____ ____ 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 __ 年工地勞動合同範本(三)

發包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就工程施工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範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元),工程總價包含乙供材料費、安裝費用、材料保管費用、搬運費用、安全保障設施費用、工傷保險費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經甲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向甲方提供關 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等。隱蔽工程未經甲方專業人員檢查不得隱蔽,否則將承擔有關責任。

3.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 工程竣工後雙方共同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5.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內整改完成且達到竣工要求時,甲方有權按計劃合法使用而不被視為驗收通過,乙方須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完畢,直至驗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施工設計變更

甲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對施工設計進行部分變更,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因施工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根據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 甲方

1) 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提供有關技術要求和圖紙;

2)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各方共同簽署的交底紀要;

3) 監督乙方工程進度及質量。

2. 乙方

1) 自備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檢驗、管理;

3)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

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 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5) 負責提供現場的二、三級電箱,以滿足現場的施工要求,使用的電箱要符合

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承擔施工用電費用。

6) 負責及時收集、清運現場施工垃圾,並對所屬施工區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

確保施工現場整潔。

7)負責竣工驗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護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

1.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設定安全

保障設施,自費辦理工傷保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2. 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本工程總價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2.工隊進場預付總價款的 % 元;按工程進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交付後 天內,甲方付至總價款的 % .

3.餘 %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 ,到期後付清。

4.施工圖中已反映的內容,如屬漏報,則認為已包含在其它相關項中,不再增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對 材料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料、節約用料的原

則,嚴禁超標準用料,超標準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額支出損失,在工程費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 修理返工造成

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

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按照同期銀行借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____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 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固定勞動合同樣本14

甲方 :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

乙方 :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第_____種作為本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本合同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作任務結束終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____元。不得低 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 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

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

乙方簽字 :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