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可以隨時辭職麼?

勞動合同 閱讀(3.31W)

一、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可以隨時辭職麼?

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可以隨時辭職麼?

如果用人單位不違反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隨時辭職,要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申請方可辭職,如果第三方單位違反勞動法那麼就可以隨時辭職,第三方單位就是勞務派遣單位·有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用工有勞務派遣協議的。勞務派遣單位要告訴勞動者勞務協議的內容的,如果辭職要向用人單位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報告,拿到辭職證明時,工資等一切都要結算完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在拿到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之日起的15日內,你的檔案和保險關係都要轉移完畢。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

因此第三方單位是用人單位,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按照合同和勞動法的規定來,正常情況下是不能隨時辭職的,但是如果一旦出現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或者違反了勞動法是可以隨時辭職的,而且如果出現了暴力或者危害了勞動者的人身安全是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