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合同>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無效 | 不當得利返還

借款合同 閱讀(1.99W)
借款合同無效 不當得利返還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不當得利返還

您好,
首先,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保險,解僱也未提前通知,都屬於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單位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因此,你有權利要求公司為你補繳社會保險,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公司給你打的1萬元,具體是什麼性質?如果是經濟補償金性質,可以不予返還。
具體情況,請與公司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