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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網貸利息多少合法

貸款逾期 閱讀(2.02W)

      一、法律規定網貸利息多少合法

法律規定網貸利息多少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因此現在已經刪除了超過36%的說法了,而是隻要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就可以的,超過了4倍,人民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同時也對利滾利和逾期利息做了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從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規定來看,現在我國已經調整了民間借貸的借款利率規定。在之前只要借貸中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了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那麼就會被認定為高利貸,並且超過的利息也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