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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聯合操縱

證券糾紛 閱讀(2.94W)
什麼是聯合操縱
聯合操縱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組成臨時性的組織,聯合運用手段操縱證券市場。該組織可以集合資金、交易技巧、經驗以及相關人才、資訊等進行合作,以達到操縱市場的目的。通常聯合操縱需要操縱者與證券發行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董事會中的重要成員連手才能完成。
聯合操縱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通謀行為,只要證明行為人有聯合通謀行為,就可以推定行為人具有操縱證券價格的主觀意圖。
聯合操縱的構成要件為:
1、主觀上具有兩個或兩個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的意思聯絡。
2、客觀上從事了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
3、至於操縱是否造成了證券價格被操縱的實際後果則不需要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
禁止任何人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而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操縱證券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