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銀行糾紛>

在我國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怎麼處理?

銀行糾紛 閱讀(1.49W)

在我國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怎麼處理?

一、在我國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怎麼處理

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後,銀行賬戶將只收不付,賬戶金額將不能提取現金或者轉賬使用。

只有法院解除存款凍結後,才可以提取。

建議到法院瞭解被凍結原因,結清未履行的法院判決。

二、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① 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②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③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④ 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三、銀行卡被凍結會通知本人嗎

當法院凍結銀行卡時,需要及時通知當事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當人們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並且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解決。法院會根據訴訟案件的具體情況最後會作出判決,當事人是要執行相關的法律判決的。對於不執行的法律判決的當事人,法院就可能通過強制執行來保障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