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投融資>

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繳稅

投融資 閱讀(7.42K)
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繳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範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徵稅物件是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需要繳哪些稅


國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不繳納營業稅,但是每個合夥人在分配收益後按照其性質單獨繳納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合夥企業施行“先分後稅”原則,對合夥企業本身不徵稅,只對投資人徵稅。投資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有限合夥企業作為合夥企業的一種特殊形態,同樣適用上述規定。因此,對於自然人投資者,《財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經營範圍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指出,應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對於法人和其它組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