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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投融資 閱讀(2.88W)
私募基金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對於很多投資者來說,應該都有了解過基金投資。其實基金分為兩種,一種似乎公募基金,一種是私募基金。但是兩種基金的購買方式不同,私募基金是不對外公開的,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買。在投資私募基金的時候,同樣也是要簽訂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基金的運作方式;基金的出資方式、數額和認繳期限;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基金承擔的有關費用;基金資訊提供的內容、方式;基金份額的認購、贖回或者轉讓的程式和方式;基金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式;基金財產清算方式;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受託職責。
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通過非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基金(以下簡稱非公開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風險承擔由基金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