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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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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無責任賠償是交強險的一大特色,其這樣規定也是為了最大限度保障第三人的權益,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關於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可能很多車主都不大清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簡單整理了交強險無責任賠償方面的有關知識,且看下文的分析。

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一、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簡單來說,就是保險的一個額度問題,強制保險有責額度跟無責額度不一樣,無責只是有責的十分一。而我們大多數人只看到有責的規定,對無責的規定並不會在意。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強制保險分四種限額,醫療、死亡傷殘、財產,以及無責。總體來說,強制保險賠付分兩種情況,一為有責,無論責任大小,都是以12.2萬為限額賠償(當中又分醫療1萬,死亡傷殘11萬,財產2000,最高院剛剛出覆函,這各自的限額是不能打通的),而無責賠償呢是指:保險車輛在事故中無責的話,強制保險賠償就不是以12.2萬為限了,賠償額就變成了10%,即醫療由1萬變1千,死亡傷殘由11萬變1萬1千,財產損失變1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具體標準如下:

1、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2、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3、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二、交強險賠償範圍是什麼?

在交通事故中,應該由被保險人承擔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都為可賠範圍,但是交強險條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不在交強險賠付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在交通事故中,本車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因本次事故產生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交強險的賠付範圍。

三、交強險不予賠付的情形有哪些?

除了瞭解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外,我們還需要了解它的“除外責任”。以下情況不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按照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如何根據交強險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綜上所述,儘管交通事故責任方和無責任方的保險公司都會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義務,但是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是非常低的,只是有責賠償限額的十分之一。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無責任方並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損失,這樣賠償只是交強險強制性的體現。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