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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交強險賠償範圍是什麼 | 賠償限額是怎樣的?

保險理賠 閱讀(5.2K)

在購買了交強險的情況下,汽車要是不幸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保險公司就需要在責任限額內作出相應的賠償,當然此時也有一定的賠償範圍的。那到底汽車交強險賠償範圍是什麼呢?請閱讀下文進行具體瞭解。

汽車交強險賠償範圍是什麼,賠償限額是怎樣的?

一、汽車交強險賠償範圍是什麼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2006年3月1日國務院第127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實施後,受害一方的權利得到了極大的保障,但是,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具體包括哪些,很多人不明確。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中有關賠償專案和賠償標準的規定,就是本條所說的有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是怎樣的

(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確定賠償責任限額主要是基於以下各方面的考慮:

1、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3、參照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三)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四)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五)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上文中詳細為大家介紹了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等。同時,保險公司也不是說無限進行賠償,往往會根據汽車的責任在限額內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