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經營合同>合作合同>

公司間的代銷合作協議範本最新

合作合同 閱讀(2.87W)

公司間的代銷合作協議範本最新

公司間的代銷合作協議範本最新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為了開拓銷售市場,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特訂立如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銷商,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公司經營代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根據甲方的授權,使用甲方代理產品的標識、商標等。乙方無權轉讓給第三方代銷。

二、合作經營的方式是:甲方負責產品成本(包括運輸到乙的經營場所)。乙方負責提供宣傳場地和產品銷售。

三、利益分配為:產品售出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規定零售價總額的________%作為提成(月結支付)。

四、授權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根據代銷合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必須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並且協議的簽署由雙方法人資格者簽名。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銷合作協議書以雙方法人簽名後開始生效。合作其間,乙方如連續________個月銷售額低於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將撤回在乙方處的所有產品,協議因此無效。

七、每月________日甲、乙雙方財務必須清算本月的營業額和產品盤點工作。並在當日按規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將營業額除提成外的金額如數上交甲方財務。

八、除甲方法人、財務外任何業務經理及本公司其他人員均無權收取代銷商款項。

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資料、代銷價目表等。提供乙方營業員商品知識培訓資料(產品功能說明)。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實際情況,雙方商定後首次配貨。由甲方送到乙方經營處。有乙方負責人確認產品數量並蓋章簽收。確認產品數量並蓋簽收後如再發現數量問題責任有乙方承擔。

3、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單、________架型宣傳海報(合同期滿________年或解除合同之日需回收)。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對“源食季”松茸系列牛肉醬製品進行代銷,自主售貨,自主管理。每月________日與甲方清算本月的營業額和盤點工作。並在當日按規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宣傳產品的效能和功效,不得隨意誇大和歪曲,不得將產品拆分銷售,要注重健康環保宣傳。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當時應立即開箱驗貨,核對數量,如發現有貨品缺少,損壞或產品質量問題,雙方核對確認後,如情況屬實,要求甲方補貨或調換產品。合作期間,商品如出現滯銷狀況,乙方及時反映隨時換貨,但須保持產品質量完好無損,不能影響二次銷售。

4、合作期間,乙方有義務有責任對所在的產品進行月底盤點核對數量,如發現有貨品缺少,或者人為損壞,雙方核對確認情況屬實,乙方要負全部責任。

5、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應詳細閱讀《代銷協議書》以便甲乙雙方嚴格遵照執行,實現雙贏。

6、合作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制度和價格政策。必須誠信經營。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或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十二、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後訂立,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作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協議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