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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夥協議模板(普通合夥企業)

合夥合同 閱讀(2.52W)

入夥協議模板(普通合夥企業)

入夥協議模板(普通合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新入夥人入夥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人基本情況

1、.新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裡的內容取決於{{新合夥人}})

2、.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裡的內容取決於{{原合夥人}})

第二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上述原合夥人共同出資,以_______________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________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屬於普通合夥企業,由和__________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 新合夥人出資情況

1、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2、新合夥人的出資義務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關係

新合夥人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                                     

3、債務承擔

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夥情形

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夥人按退夥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_______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