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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不辦結婚證有準生證嗎

準生證 閱讀(2.58W)

一、雙方不辦結婚證有準生證嗎?

雙方不辦結婚證有準生證嗎

不辦結婚證的也不能辦準生證,準生證辦理要求

1、男女雙方持各自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到各自的戶口所在地社群或者村委會或者本單位開具無子女證明信。

2、男方到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蓋章。

3、男方然後再到縣計生辦或者區計生辦蓋章。(先諮詢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計生辦是否需要,各地情況不一)。

4、持蓋最高行政級別計生辦章的男方證明信連同女方的無子女證明信以及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到女方戶籍處街道辦事處或者鄉級計生辦就可以辦理準生證了。

二、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最低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6、本人的戶口簿與居民身份證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別不一致的。

三、非婚生子女怎麼上戶?

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儲存好繳費的收據。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對於流動人口,生育行為發生在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部門按照現居住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生育行為發生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徵收標準;生育行為發生時,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都沒有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已經在一個地方繳納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被再次徵收。

繳費後,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如果雙方計劃要孩子的話,就應該做好結婚登記的心理準備,不計劃結婚的就必須要做好避孕措施,這種不結婚就生孩子的行為,除了對自己,對孩子來說也極度不負責任。但是雙方有能力交社會撫養費的,不結婚就生孩子的行為也不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