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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和準生證關係有什麼

準生證 閱讀(9.5K)
結婚證和準生證關係有什麼

一、結婚證和準生證關係有什麼

準生證和結婚證的關係為如果沒有結婚證的話,是辦理不了準生證的。但是當事人要領取結婚證的話是不需要結婚證的。

準生證辦理具體程式為:持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女方的居住證和已懷孕的證明,在女方辦理居住證的街道,辦理一孩生育登記。

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儲存。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二、準生證和結婚證登記地需要在同一地點辦理嗎

領結婚證的話只要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到民政局辦理。隨便兩人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都能領,可準生證不是民政局發的啦。領了結婚證以後,要去各自戶口所在地的社群先打一個初婚未育證明,然後在準備生孩子的地方再用初婚未育證明辦準生證。夫妻戶口不在一個地方的辦準生證具體程式如下:

1、男女雙方持各自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到各自的戶口所在地社群或者村委會或者本單位開具無子女證明信.

2、男方到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蓋章.

3、男方然後再到縣計生辦或者區計生辦蓋章. (先諮詢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計生辦是否需要,各地情況不一)

4、持蓋最高行政級別計生辦章的男方證明信連同女方的無子女證明信以及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到女方戶籍處街道辦事處或者鄉級計生辦就可以辦理準生證了.

準生證和結婚證登記地不需要再同一個地點進行辦理。結婚證是在民政局進行辦理,而準生證是需要到當地的計生辦進行辦理。並且準生證和結婚證是不能夠同時辦理的,需要先獲得結婚證之後再辦理準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