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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戶口遷入代辦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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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的變化總是能引起我們的關注,成都市作為西部第一大都市,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員落戶於成都,首先落戶成都要求遷入的條件和材料,但是如果人不在成都就需要他人代辦,那麼成都戶口遷入代辦的規定是什麼呢,通過小編收集的資料來看一下吧。

成都戶口遷入代辦的規定是什麼

一、成都戶口遷入代辦的規定是什麼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當事人不是戶主的前提下,該項是可以委託戶主辦理的:

1、當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託書、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準遷證“、錄取通知書(遷學入戶)、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購房入戶)等證件及資料;

2、由戶主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3、再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遷出戶口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領取戶口遷移證;

4、當事人再帶上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入戶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二、戶口準遷證需要材料

1、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

2、產權人和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產權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列印的房屋資訊摘要,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或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記錄)(購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列印的房屋資訊摘要(購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6、社保部門A4紙列印的房屋產權人1年《個人養老保險實繳資訊單》(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編制內職工提供《個人醫療基本資訊單》和《醫療帳戶明細查詢單》,並在“個人醫療基本資訊單”上加蓋單位公章);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資訊單外,還應提供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影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

8、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

(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係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係的法律文書。

通過以上成都戶口遷入代辦規定的文章描述,我們可以知道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委託戶主辦理遷入手續,只要當事人提供相關的材料手續,戶主去辦理同意遷入戶口的證明即可代辦成功,在辦理過程中一定要帶全戶口準遷證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