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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戶口隨遷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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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戶口隨遷是什麼意思?

廣州戶口隨遷是什麼意思?

(一)定義

隨遷入戶是指申請人符合各類入戶條件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隨本人同時遷入廣州市戶籍。

(二)條件

1、人才入戶

符合引進人才入戶條件(入戶條件)的引進人才,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隨本人同時遷入廣州市戶籍。

2、積分入戶

通過積分制入戶(入戶條件)的人員,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隨本人同時遷入廣州市戶籍。

3、安置入戶

符合國家廣東省和廣州市及軍隊有關規定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及其隨遷家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其隨調隨遷家屬、軍隊復員幹部、軍隊易地安置退役士兵、軍隊易地安置無軍籍職工、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駐穗部隊隨軍家屬等安置,可申請入戶。

二、投靠入戶是怎樣的?

(一)定義

投靠入戶包括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屬於政策性入戶中的一類。

(二)條件

1、投靠配偶

配偶有廣州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員,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廣州市:

1)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

2)夫妻同時符合男方滿60週歲、女方55週歲登記結婚的;

3)夫妻一方為博士或博士後或經廣州市認定或稽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2、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戶籍遷入廣州市:

1)男性年齡超過60週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週歲,夫妻一方具有原廣州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週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週歲,所有子女均具有廣州市戶籍。但是,子女屬於現役軍人且已登出戶籍,或者子女在國(境)外定居且無國內戶籍的,不計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廣州市戶籍的要求。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併遷入廣州市戶籍。

3、投靠父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員,准予其戶籍遷入廣州市:

1)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廣州市戶籍的未成年子女。屬隨繼父(母)入戶的,其母(父)與繼父(母)應結婚滿2年以上;

2)父親年齡達到60週歲且母親年齡達到55週歲,父母親一方或雙方戶籍在廣州市,所有子女戶籍均不在廣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遷入廣州市戶籍。

廣州市入戶的情況可以分為投靠入戶還有隨遷入戶的方式,兩種方式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投靠入戶的方式還包括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投靠配偶的方式進行入戶的手續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