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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戶口法律援助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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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戶口法律援助條件是什麼?

一、城鎮戶口法律援助條件是什麼?

(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請求給予工傷待遇的;

8、請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的;

9、主張因家庭暴力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二)刑案3種情況可求援助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二、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哪些?

在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我們要注意看看是否在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之中:

1、因為申請人的錯誤或者責任侵犯了別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訴訟案件;

2、申請人不能提供訴訟案件的相關證據和材料;

3、不需要訴訟的案件而直接由行政機關處理;

4、申請人不如實提供證據,出具虛假證明來欺騙法律援助工作者;

5、需要訴訟的案件是屬於不足3000元的債權債務類的糾紛;

6、其他經過管理部門認定。

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遇到糾紛都會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為了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通常會選擇聘請律師來做為自己的辯護人,由於律師的費用比較高昂,不是任何人都能有能力聘請的,為了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