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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戶口簿上登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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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戶口簿上登記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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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戶口簿可以離婚嗎

沒有戶口簿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那麼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那麼沒有戶口本怎麼離婚,這個時候您有兩種辦法解決:

1、申請補辦戶口本。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登報等);憑本人報告,遺失宣告原件,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2、到戶籍部門開戶籍證明。一般是去派出所開戶籍證明,您可向申報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戶籍科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開好了戶籍證明之後就可以拿著戶籍證明、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就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了。

如果是去法院打離婚官司,那麼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您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