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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能自己使用者口本

戶口 閱讀(3.22W)
怎麼能自己使用者口本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戶口本附件能登記嗎

  一,不可以:
  1,當事人戶口資訊變更的,必須攜帶當事人的戶口本、離婚證等資料;
  2,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資訊更新後,才能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二,戶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資料及流程:
  (一)《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證(影印件1份,驗原件);
  (三)居民戶口簿(影印件1份,驗原件);
  (四)提供更正專案(包括主項人口資訊: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及戶口遷入本市時間,非主項人口資訊: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處所、職業、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影印件1份,驗原件);
  (1)人口資訊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後報分局人口科稽核(其中對18週歲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終審決定),分局人口科上報市局人口處審批,市局人口處接到上報材料後,由市局人口處作出終審決定,派出所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
  (2)人口資訊非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後作出終審決定。
  主項更正人口資訊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18週歲以下名字更正20個工作日)辦結,非主項更正人口資訊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