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戶口在鄭州買房條件有哪些?
1、外地人在鄭州買房子的條件:
非鄭州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需提供近3年內在本市連續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而你只有連續一年的繳費證明。
2、社保斷繳三個月後補繳就不算連續繳納,所以不能買。
3、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交的資料。
1)購房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2)購房人婚姻狀況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3)簽署承諾的《鄭州市購房申請表》。
4)本市1年以上居住證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鄭州外地人向銀行貸款買房需要條件有哪些?
1、借款人年齡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過65歲、女士不超過60歲。
2、同意以所購住房為抵押擔保。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必須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購房款。
6、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外地人其實購房不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只是外地人購房的不同之處在於外省市。
三、鄭州買房政策有哪些?
1、要攜帶好身份證件、暫住證以及影印件向房地產交易遞交購房申請書。交易審查核定無誤後,報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稽核蓋章。管委會在稽核《購房登記表》及其資料後,簽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批准通知單》(下述簡稱《批准單》);
2、其購房者在簽署合同後15天內,帶齊身份證件、暫住證、《批准單》,購房合同正、副本,到交易申領《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辦理產權通知單》(下述簡稱《通知單》),交易向賣房者簽發《通知單》後,收回《批准單》;
3、其賣房者攜帶《通知單》、合同、身份證件、暫住證和開發商共同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同時根據規定繳納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等稅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外地戶口是可以在鄭州購買房,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條件,不僅要有穩定的工作,而且還要有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當地的條款來,如果條件不符合的話,那麼也是不能購買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