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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戶口辦理時間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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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戶口辦理時間限制嗎?

成都戶口辦理時間限制嗎?

成都戶口辦理一般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出生申報辦理條件: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 生登記,出生登記落戶,隨父隨母自願選擇。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1.婚生子女出生登記:

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出生醫學證明;

③父 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④ 父母結婚證。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

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出生醫學證明;

③父 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對無《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中沒有明確 母親或父親的,還須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書。

二、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一般情況下,嬰兒上戶口的辦理時間應當在嬰兒出生的一個月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新生子女應當在出生的一個月內到父親或者母親的戶口所在地落戶。在辦理落戶時應當出具相關的證明檔案,如戶口本和出生證明等,如果是屬於違法生育的,應當在交納社會撫養費後再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