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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養老保怎麼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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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戶口養老保怎麼繳納?

農村戶口養老保怎麼繳納?

可以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根據規定,凡年滿16週歲、不是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村協辦員代填,但必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開始是實施後,滿60歲的農村朋友不用繳費就可以領到55元的基礎養老金,到現在有些地區的基礎養老金已經上調到70元甚至110元不等。

二、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分戶口需要的條件有: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經法院判決、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權居住的,經法院判決、調解的房地產糾紛當事人有權居住的。對於已辦理私有財產分析、贈與、繼承手續的,以及在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分離手續的,家庭中還有其他不能共同生活、生產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由於工作,結婚,升學,經濟獨立等原因,無法繼續生活在一起,需要辦理戶口分戶手續,在我國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共同居住在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若自己單獨居住,也可獨立成戶,以本人為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