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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河南農業戶口取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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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河南農業戶口取消嗎?

一、我國的河南農業戶口取消嗎?

河南取消農業戶口。河南省日前制訂印發的《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這一深化戶籍改革舉措,真正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願,符合遷移條件的居民可以在城鄉之間遷移。

遷移過程中農民的利益須予以最大程度保障。河南明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與此同時,河南還將支援建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以及探索集體收益分配權市場化的有效形式。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之後,河南將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也即未來基本公共服務則與居住證、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互掛鉤。根據意見,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河南規劃將努力實現11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

二、部分地區放寬落戶條件

按照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地區的範圍更大。如,四川提出“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山西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貴州也提出“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等。

對於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規定“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而河南縮短為“不得超過2年”,安徽縮短到“不得超過3年”。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在我國的法律法規的戶口規定中,在遷移的同時通過相關政策保證農民的利益,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將基本公共服務與居住在、居住年限聯絡在一起,更好地使人民群眾向受到相關的福利措施,真正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願,更好的維護我國的社會秩序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