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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戶口平遷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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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外省人員的戶口遷移,實際上如果是屬於同一省市的戶口遷移的話,還是比較簡單的。但是不論如何,受到各地針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戶籍制度的影響,即使是在同一省市內平遷戶口,也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如果想要遷移到大成都落戶的話,還是應該瞭解一下成都戶口平遷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成都戶口平遷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成都戶口平遷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記戶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選擇其中一套登記入戶

3、實行一房一戶登記原則,原產權人以及戶內成員將入戶遷出後,可登記新產權人以及符合遷入條件人員的戶口。也就是說,只要在遷入地區有房,無論是成都主城區還是郊縣戶口,都可以直接平遷。

二、成都戶口平遷需要的資料

1、 遷移人員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週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

2、 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及戶主居民身份證(入戶地已有戶口的提供)(原件);

3、 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原件);

4、 入戶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

5、 農村地區實際居住證明(入戶地住房系農村地區的提供)(原件);

6、 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地址不詳的提供)(原件);

7、 16週歲以上人員提供1張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標準照片。

三、成都戶口平遷辦理地點

入戶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

四、成都戶口平遷需要注意的問題

戶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的,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辦戶籍業務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人簽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辦戶籍業務委託書》原件後,各區(市)縣公安局方可受理相關業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按照成都市政府的規定,成都戶口平遷需要滿足的條件主要包括,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在大成都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另外如果在成都有多套住房的話,也可以選擇其中一套房產登記入戶。其中有一條就是隻要當事人選擇的落戶地區,如果有房的話,都是可以直接的進行平遷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