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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如何落戶成都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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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如何落戶成都戶口,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退伍軍人應該去規定的地點,滿足相應的落戶條件,遵循相關的辦理流程,時限及需要相應的一些費用才能辦理對應的落戶問題。以下幾點內容就是相關的事項的具體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退伍軍人如何落戶成都戶口?

一、退伍軍人如何落戶成都戶口

1、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原徵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可在原戶籍所在地落戶;

2、與我市常住居民戶口人員結婚滿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復員義務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門批准被我市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滿3年、按時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異地安置退役士官。

二、需要提交材料

1、《復員退伍軍人入戶介紹信》、《士官退出現役證》或《士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影印件、《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僅限士官)

2、接收單位出具的註明具體落戶地址的接收證明信、錄(聘)用合同、按時交納養老保險證明(僅限異地安置士官、義務兵)

3、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濟居住證明信》或《居民戶口簿》(僅限於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濟落戶的)

4、《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登出戶口及居民身份證編號證明

5、《結婚證》(僅限於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影印件

6、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情況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證明(僅限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退役人員)

7、母子(女)關係證明(僅限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退役人員)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辦事業務流程

符合條件1由派出所辦理;符合條件2由公安分局辦理;符合條件3由市局辦理;

四、辦理時限承諾

符合條件1,手續齊全,當場辦理;符合條件2,5個工作日;符合條件3,15個工作日

五、業務收費標準

居民家庭戶口簿:10元/本

六、受理機構名稱

符合條件1,派出所

符合條件2,公安分局

符合條件3,市局

還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具體細細劃分。而上面是一些辦理事項的簡化要求和相應的流程、地點、費用的說明(不是統一要求),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則可以根據相關部門的法律條文具體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