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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孩子的戶口遷移到親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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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孩子的戶口遷移到親戚家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了戶口能遷親戚家嗎

以山西省為例,不可以投靠親戚的,可以辦理投靠父母遷移戶口。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六十八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第六十九條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穩定住所處或者符合投靠條件的被投靠人處;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無處投靠,現工作單位設立單位集體戶的,應當遷往本人單位集體戶。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無處投靠、且無工作單位或者工作單位未設立單位集體戶的,應當遷往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社群集體戶。(一)因房屋產權轉移、離婚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二)因徵地、房屋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三)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現單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離開單位的;(四)其他按規定應當將戶口遷出現戶口登記住址的情形。第七十一條公民在市縣內有多處合法穩定住所的,應按照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將戶口遷往經常居住地。同時提交房屋產權證明材料、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